关于推荐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的通知(转发)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9-26浏览次数:6

      学校科研处未限制名额,请各位老师自行申报。交表地址keyanmishu@yahoo.com.cn,或OA办公系统。通知详文见下:

各有关学院:
     近日收到省科技厅“关于商请协助推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的函”,请你学院做好相关专家的推荐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一)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一)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推荐程序
学院确定符合条件的专家名单(名额不限),并请被推荐专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附件二)一式两份,于10月20日前将表格收齐后交科研处。
附件: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doc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