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辅修双学位2015级培养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10浏览次数:606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辅修双学位2015级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1.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管理学、心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能力,熟悉国内外劳动力市场环境,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工具以及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基本技能,能够在中外企业、政府机构和其他非盈利组织从事工作设计与工作分析、员工招聘、绩效管理、薪酬管理以及劳动关系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实际工作,也能在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研究与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培养要求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

1)系统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地运用各种人力资源管理软件解决企业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2)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以及解决人力资源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3)熟悉我国劳动力市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4)了解本专业的理论前沿以及最新的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培养对象

主修专业课程成绩优良、自学能力强、学有余力的普通本科二年级学生。

(三)教学管理体制与学习时间

辅修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在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报名,第五——第八学期参加学习。学习时间为五个学期。

(四)学分要求与学位授予

学生取得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证书,总学分不得低于50学分;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总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

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资格后,方可取得第二学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要求

课程设置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其中专业基础课包括:社会调查与统计应用、管理学、战略管理、营销管理、组织行为学和人事管理经济学;专业课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概论、员工培训与开发、人员素质测评、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员工关系管理和管理沟通。

(六)实践性教学安排与要求

毕业论文(含实践)采用一对一指导的方式,计5学分,安排在第七——八学期完成。

(七)教学计划安排表与相关说明

管理学学士学位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计划表

序号

课 程 名 称

开设学期

学时

学分

课程说明

1

人事管理经济学

4

48

3

2

管理学

4

64

4

校级精品课程

3

组织行为学

4

64

4

4

人力资源管理概论

4

48

3

5

社会调查与统计应用

5

48

3

6

营销管理

5

48

3

7

员工培训与开发

5

48

3

8

人员素质测评

5

48

3

9

绩效管理

6

48

3

10

薪酬管理

6

32

2

11

福利与社会保障

6

32

2

12

员工关系管理

6

48

3

13

商务沟通

6

48

3

14

运营管理

7

48

3

15

战略管理

7

48

3

校级精品课程

16

学位论文(含实践)

8

5

5

一对一指导

 

720学时+5周实践)/50学分

  说明:课程前加表示该课程为辅修必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