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1〕25号)精神,现将2017年秋学期开展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录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要求
(一)招聘对象
“三助”岗位申请者须为我校基本学制内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定向在职、委托培养、单独入学考试研究生除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招聘录用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二)岗位职责
“助研”是指研究生协助导师或在课题研究中从事资料收集、社会调查、文献检索、科学实验、理论研究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量按研究生导师和课题负责人的要求确定。
“助教”是指研究生承担相应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指导实验课,协助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量按设岗单位的要求确定。
“助管”是指研究生承担学校有关党政管理部门、教学教辅单位的辅助管理工作。助管岗位分为固定助管、临时助管两种,固定助管岗位聘期为一学年,工作量为每周8小时;临时助管岗位聘期和工作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工作职责由设岗单位确定。
(三)岗位管理与考核
研究生“三助”工作的管理与考核,由设岗单位(或导师、课题组)负责。设岗单位(或导师、课题组)不得要求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承担其职责之外的工作。
研究生参与“三助”工作情况是其学年总结和毕业鉴定的重要内容,参加“三助”的研究生应于每个聘期末向设岗单位提交书面总结,各设岗单位应于每个聘期结束前对本单位“三助”研究生的工作予以考核和鉴定。研究生“三助”考核结果,由考核单位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下一聘期应聘资格。
二、2017年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录用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申请
1.助研、助教岗位
助研岗位由博士生导师在其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中确定。
有意愿申请助教岗位者,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见附件),于2017年7月4日前向所在专业导师组组长提出申请,由导师组组长确定最终人选。
2.助管岗位
有意愿申请助管岗位者,可填写申请表于2017年7月4日前向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将申请表电子版发给姜老师,邮箱:925744351@qq.com。
3.15级硕士作为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再进行岗位申请,2017级新生可以提出申请。
4.一名学生只能担任一个岗位的工作,不得申请两个及以上岗位,否则一经发现,即取消该名研究生的“三助”申请资格。
三、津贴发放
“三助”岗位津贴根据岗位与工作任务确定,一般为每岗每月300元;每学期按5个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各设岗单位每月通过研究生“三助”管理系统网上填报本单位研究生“三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