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学校团委及学院团委兼(挂)职副书记的通知

发布者:朱汉彬发布时间:2018-01-09浏览次数:490


全院师生:

为深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及校团委相关指示,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聘学校团委及我院团委兼(挂)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条件及程序

(一)选聘岗位:

1.校团委兼(挂)职副书记2名,其中专任教师兼(挂)职副书记1名,学生兼职副书记1名。

2.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专任教师兼职副书记1名。

(二)条件及程序:

1.校团委兼(挂)职副书记由校团委成立选聘工作小组进行选拔。岗位申报人填写申报表(见附件),经考察合格、公示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同意后进行任命。申报表需于2018112日(周五)12点前上交至校团委107办公室

2.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由院团委成立选聘工作小组进行选拔。岗位申报人填写申报表(见附件),经考察合格、公示并报学院党委批准同意后,由校团委进行任命。申报表需于2018112日(周五)12点前上交至文泉北316办公室

学院分团委兼职副书记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必须是我院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在师生中有较好口碑;

5)近三年内担任过各类学生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或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二、相关说明

1.上述兼(挂)职副书记任期为一年,可连任;兼(挂)职人员不转行政关系,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

2.干部兼(挂)职期间,由其所在单位和校团委或院团委共同对干部进行管理。

3.干部兼(挂)职期间满,由校团委协调相关部门、学院进行总体考核,由校团委出具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材料。

附件  岗位申报表.doc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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