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8级新生团支部 成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和楠发布时间:2018-09-25浏览次数:106

18级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2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5号)及校团委《关于开展2018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及团支部成立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严格规范团员管理,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我院分团委决定面向全院2018级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开展团支部成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班级向院团委提出筹建团支部申请(见附件1-1,由院团委批复(见附件1-2同意。

2.请各班级向院团委请示要求召开团员大会(见附件1-3,上报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注:副书记在必要时设立。

注:按照“班团一体化”建设要求,支部团干部应包括团支部书记(可兼任班长)、副书记(可由班长兼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部委员,其他班级学生干部认定为团员。

3.院团委批复(见附件1-4,同意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确定所有委员人数及名单,大会之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明确工作分工。

4.请各班级向院团委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内容(1)选举工作情况(2)选举产生的书记、委员名单(见附件1-5

5.院团委下文批复(见附件1-6

6.收到批复后,团支部正式成立。按照《团章》规定,各团支部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履行团组织各项职能。

以上1—4项工作,烦请各18级团支部将所有请示填写完毕后于928日中午12点前发至gongshangaizuzhi@163.com

  

如本活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活动负责人。

联系方式:韦海霞 13158968808

          娄  敬 18186461825

附件1:请示与批复模板.doc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