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暑假社会实践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和楠发布时间:2018-10-08浏览次数:1013

全院同学:

根据上级团组织有关工作部署,我院广大青年团员以“学思践悟十九大,青春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结合我校70周年校庆,通过政策宣讲、国情调查、课题研究、志愿服务、实习实训、创新创业、事迹寻访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影响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了解各社会实践队伍实践成效,推选优秀的实践学术报告成果,同时,为迎接我校70周年校庆,结合校园委《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院团委决定对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立项基地、项目(团队)结项评审事宜

具体要求参照校团委网站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tw.zuel.edu.cn/2018/1003/c4353a200558/page.htm)。

二、院级立项项目(团队)结项评审事宜

(一)结项条件

院级社会实践立项项目(团队)需形成至少1篇有质量、有深度的学术成果报告(调研报告、成果论文、项目方案等)作为结项资料,并在结项材料中附上与实践调研相关的经公开发表的成果报告、被上级或有关部门批示引用转载的调研数据、观点以及宣传平台运营情况、活动图片、经费列支情况等相关材料。

(二)结项评审流程

1.材料初审及报送

请各团队按要求填写附件《2018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报告模板》(见附件1),将材料进行文本相似度检测后,于1013日(周六)下午1430-1700将纸质档材料(含个人信息和不含个人信息的成果报告各三份、维普查重报告三份)、电子档材料(含个人信息和不含个人信息的成果报告各一份、维普查重报告一份)统一报送至文泉北楼316办公室。

2.结项审核

院团委负责对所有结项材料进行确认审核和文本相似度检测审核,给予通过审核并完全结项的项目(团队)相应的授予结项证书,未通过文本相似度检测审核的项目(团队)不予结项,同时取消结项证书授予资格。

3.结果公示

根据项目(团队)的学术成果报告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进行结项证书的领取等相关工作。

备注:各院级立项项目(团队)在通过结项审核后视作自动申报校级优秀社会实践队和优秀实践成果,无需额外上交团队奖项的申报材料,各立项队成员也可向院团委上交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三、校级奖项评选事宜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社会实践队:不超过9

2.优秀实践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不超过9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本科生不超过20名、研究生不超过6

【凡被评为“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在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追加“先进个人”的申报指标,增加比例控制在各院以上学生人数(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的0.5%

(二)奖项评选程序及要求

1.优秀实践队、优秀社会实践成果

以团队为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且有意愿申报优秀社会实践队或优秀社会实践成果的各社会实践团队须提交评优申报材料(含社会实践成果报告)(见附件2),并将纸质档材料(含个人信息和不含个人信息的成果报告各一份、维普查重报告一份)、电子档材料(含个人信息和不含个人信息的成果报告各一份、维普查重报告一份)于1013日(周六)下午14:30-17:00交至文泉北316办公室;

:①如同时申报优秀社会实践成果以及优秀社会实践队则需重复提供申报材料;

②请申报优秀实践队和优秀社会实践成果的负责人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重命名为《负责人姓名+优秀社会实践队/优秀社会实践成果申报材料》。

2.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申报先进个人奖项的须先提交申报材料(一个文档,包括实践成果报告、个人申报材料两部分,其中每部分都不少于1500字(见附件3)),并将纸质档材料(含个人信息和不含个人信息的成果报告各一份、维普查重报告一份)、电子档材料(含个人信息和不含个人信息的成果报告各一份、维普查重报告一份)报送至各团支部,由各团支部于1013日(周六)下午14:30-17:00统一交至文泉北316办公室;

:请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重命名为《xx+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只需提供电子版表格。

四、注意事项

1.各实践队或个人请依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务必在报送前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须使用维普网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并上交电子版、纸质版查重材料各一份,凡集体奖项申报材料总体内容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20%(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取消作品及作者的评优资格;先进个人总结材料重复率超过20%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2.杜绝学术不端、一稿多投行为,并且严禁抄袭。对于在“挑战杯”、“博文杯”、“明理杯”、“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竞赛中已立项或获奖的作品,一经发现参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可与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负责人联系。

负责人:方小玉  18772225975

        彭钧琪  15777441001

附件1:2018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报告模板.docx

附件2:2018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成果、优秀实践队申请模板.doc

附件3:2018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请模板.doc

附件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xls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