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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新型智库课题研究的通知

发布者:朱汉彬发布时间:2022-03-07浏览次数:201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建强省新型智库,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咨询决策作用,根据《湖北省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湖北省社科规划办决定启动2022年智库课题研究工作。具体如下:
  一、课题概况
  2022年省新型智库研究课题首批共45个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30个,以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形式发布;一般课题15个,以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形式发布。
  二、组织形式
  (一)重点课题(30项)
  1.课题申报。即日起发布《2022年省新型智库重点课题指南》。重点课题面向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等11家省新型智库发布,智库所在单位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1周。
  2.集中评审。省社科规划办复核申报材料后,围绕课题组织集中评审和集体研究,公示后确认立项名单。
  3.课题立项。立项后颁发课题立项书,组织智库培训,签订研究协议。
  4.研究与结项。各课题组应在课题下达后一个月内组织开题,省社科规划办和联络单位共同参与讨论。各课题组应及时向省社科规划办反馈研究进展。原则上,重点课题研究时间自立项起不超过一年,期间至少要求发表2篇《智库成果要报》,提交1份不低于8万字的总报告,至少要获得1个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1个省直部门采纳。对于逾期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办法》规定处理,对严重逾期的课题组撤销立项。
  (二)一般课题(15项)
  1.组织投稿。即日起发布《2022年省新型智库一般课题指南》。一般课题面向全省社科理论界发布,以《智库成果要报》为平台持续征集投稿。投稿无研究资格限制,不组织专项申报,不设截止时间。
  2.成果发表。研究成果按照《智库成果要报》编发程序审核编发。
  3.课题立项。按照《办法》规定,凡是在《智库成果要报》上刊发研究成果并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直部门采纳的,对投稿团队给予1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立项(后期资助项目)。
  三、具体要求
  (一)重点课题申报人需提交《2022年湖北省新型智库暨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申报计划书》。
  (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我校截止时间是3月11日16:00,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收齐提交给社科院,由社科院汇总后报出,申报计划书汇总表电子档请通过OA发送社科院(联系人:王小朋 电话88386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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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科院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