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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及学校“百万工程”(含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朱汉彬发布时间:2022-04-07浏览次数:237

全校各单位:
  根据《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为做好我校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百万工程”(含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资助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二)选派计划
  1.2022年选派规模另行公布。
  2.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3.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4.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5.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具体条件详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4)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2.具体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
  ①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2)访问学者
  ①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学校正式教职工,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
  ①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或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即将入职或已入职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时须通过入职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
  (三)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1.网上报名
  4月10日-4月30日,申请人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材料提交
  申请人按照《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9)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个人网申提交后,下载空白表格打印)并签字盖章,对申请人的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出具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申请人于5月6日17:00前将完整无误的网申材料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公派留学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中原楼国际交流部317室。
  (三)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并将审核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录取及公示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2.录取结果于2022年6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二、“百万工程”(含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预计在2022年6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1.选拔范围
  项目选拔包括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岗位在职人员);其中教师一般应是学科专业骨干教师或承担、即将开设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业课教师;管理人员必须是一线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或行政管理人员。
  2.选拔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讲师或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教师须在校工作满2年以上、管理人员须在校工作满3年以上;其中原已受校“百万工程”,含青年骨干教师1:1 配套项目(以下简称青骨项目)资助出国人员须回校工作满5年,其他项目资助出国人员须回校工作满2年。
  (2)申请人应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研修计划,研修合作院校一般应为世界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研修导师应为本领域知名学者。
  (3)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具体要求参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90)。
  (二)选拔程序、推荐名额和申报材料
  1.本次推荐选拔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学院的 推荐和外语水平能力的考查,以切实提高出国研修人员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请学院高度重视对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把关。
  2.按各学院专任教师人数比例,一般100人以下的院
  推荐0-3名,1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0-4 名;管理人员由各单位直接推荐申报,学校综合确定名额。
  3.材料提交
  申请人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出国进修申请表》(附件2),注明“是否申报青骨项目”,同时将国外院校/科研机构邀请函、外方合作者简历、在研项目、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负责人;学院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派出国项目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在9月1日17: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至中原楼411师资办。
  4.其他事项
  凡通过校内评审被确定为学校推荐人选的青骨项目申报人员还需在规定时间(根据国家项目申报工作实施进度另行通知)通过学校国际交流部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网络申报程序。申请材料及说明同《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9)。
  三、派出与管理
  (一)所有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二)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三)留学人员派出前应主动到学校人事部门签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派出国进修协议书》。
  (四)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向国内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
  (五)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国内推选单位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后向推选单位汇报留学成果,并须在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申请人可查看《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71)。其他未尽事业可联系国际交流部、人事部。
  联系人:韩桢,88386907;徐汇飞,88386443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公派留学申请表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出国进修申请表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派出国项目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人事部
                                                        国际交流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