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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投标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朱汉彬发布时间:2022-09-06浏览次数:11

温馨提示:
  9月28日前按通知要求提交一份纸质版《投标书》初稿,若页码较多请胶装封面;科研部将组织专家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专家评审意见反馈后,投标人务必于10月7日之前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按投标要求进行网报,并在10月7日中午12点前完成提交,逾期无效。

全校各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切实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不断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积极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重大项目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和交叉学科研究,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共发布343个招标选题,涵盖国家社科基金23个学科领域。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六、投标课题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件1)投标,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2年9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5万字。
  (二)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三)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四)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侧重文理交叉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五)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5年左右完成,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不作统一规定。
  (六)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专题数据库(语料库)的,要坚持公益共享原则,结项验收时须实现线上开放使用功能。
  七、投标纪律要求
  (一)责任单位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按工作程序对《投标书》、投标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
  (二)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四)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社科工作办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具体时间安排
  (一)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9月20日至10月7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二)省级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须于10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投标书》报送全国社科工作办,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三)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
  (四)建议中标课题名单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九、我校投标工作安排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申报工作,按通知要求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担任首席专家领衔申报,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等方面认真做好投标工作。
  (二)注意事项:
  1.本年度启用新版《投标书》(2022年9月制 见附件2),请务必按照新版要求进行填报,填报此前版本无效。
  2.《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5万字,否则将无法在系统上提交,因为超字数而影响系统提交和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3. 投标书上子课题负责人必须签字,责任单位可不盖章,平台审核通过视同同意申报。

  (三)具体投标要求:
  1.投标人请认真参考选题研究方向(附件1),并于9月28日前按通知要求提交一份纸质版《投标书》初稿至中原楼316办公室,若页码较多请胶装封面。科研部将组织专家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2.专家评审意见反馈后,请各位投标人务必于10月7日之前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按投标要求进行网报,并在10月7日中午12点前完成提交,逾期无效。
  3.定稿《投标书》纸质版1份以学院为单位请在10月7日中午12点前交至中原楼316办公室,《投标书》word版本请在10月7日中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通过OA 邮箱报送至科研部项目科赖思源老师。
  联系人:项目科 赖思源 老师 88386334/13971429836
      项目科 王 胜 老师 88386334/18271395218


  附件:1.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
     2.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2年9月制)                                           科学研究部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