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2-2023 学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姜倩倩发布时间:2022-11-10浏览次数:10

    为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将2022-2023学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21级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占30%权重、面试占70%权重)

笔试:笔试成绩由研究生院根据现有成绩库导出,不再单独组织考试。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研究方法和一级学科经典文献等五个部分考试由研究生院按一级学科统一组织,考试成绩以研究生院提供成绩为准;培养计划中任何一门课程(不包含公共选修课)不及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博士生的论著发表、文献综述和研究报告撰写、未来研究设想可行性、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等。其中文献综述围绕未来拟展开的博士学位论文的大致方向,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文献综述报告;科研进展报告内容包含论文发表、学术会议论文、参与学术讲座、课题等科研活动与其他所取得科研成果情况。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论文开题报告。

三、考核的时间、方法和步骤

1.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时间安排在第二学年,博士论文开题报告前完成。

时间

安排

2023年430日前

博士研究生就中期考核内容做全面的自我总结,并认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提交导师审核。

2023年5月10日前

导师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情况和平时表现,对学生的自我鉴定作出评语

2023年5月30日前

考核小组对博士研究生逐个进行面试和评议,给出综合考核成绩(考核小组成员均需签名)。如有意见分歧,可对是否合格投票表决,并注明投票结果。

2. 博士研究生就中期考核内容做全面的自我总结,并认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向考核小组汇报。导师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情况和平时表现,对学生的自我鉴定作出评语。

3. 考核小组对博士研究生逐个进行面试和评议,给出综合考核成绩并填写《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2023学年博士生中期考核情况统计汇总表》。如有意见分歧,可对是否合格投票表决,并注明投票结果。

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应事先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经导师、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延期一次参加中期考核,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并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四、等级评定标准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者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30%,中期考核原则上应有一定比例的不合格者。

  五、未通过考核的处理办法

1. 一次考核不通过者,可以在半年或一年后申请重新考核一次。

2. 二次考核不通过者,按下列途径进行分流: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由学校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2)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按硕士毕业条件撰写学位论文、参加论文答辩,合格者授予硕士学位和发放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不合格者按硕士研究生结业处理;

   (3)对不参加中期考核或不愿转为硕士培养或未取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由学校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六、考核复议

    若博士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考核结果公布的一周之内,向学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复议申请人。

 

                                                     

工商管理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docx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pdf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2023学年博士生中期考核情况统计汇总表.xls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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