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学科建设,提升师生国际化视野,根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现开展2023年春季出国(境)学习资助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助
资助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方案(试行)》。
申请方式:填写《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出国(境)访问交流资助申请表》,连同表格要求的两个附件一起,交给朱汉彬老师。
工作进度安排:2023年3月3日至4月28日,接受申请材料;2023年6月1日至16日,择优资助。
二、学生资助
(一)申请事项
我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含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进行的短期、非学位类型的出国(境)学习。
(二)资助期限
3个月至6个月。按实际出国(境)学习时间,资助期限不少于3个月,不超过6个月。
(三)资助范围
1.学习期限内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2.资助期限内的生活补助。
3.出国(境)学习归来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进行一定的奖励。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课程成绩GPA高于3.2。
3.已获国(境)外学校的学习邀请函。
4.有语言要求的,外语水平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地区)留学或工作一学年以上(含);
(2)参加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英语( PETS5)笔试总分 60分(含)以上,听力总分 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 3分(含)以上;
(3)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 90分。
(5)通过国(境)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6)接受或发表 1篇及以上 SCI或 SSCI论文(被接受的需要有接收函);
(7)获得过英语专业的学位。
5.护照在有效期内。
(五)申请流程
2023年3月3日至4月28日,学院接受申请材料,申请者需提交:《资助申请表》、《资助个人信息表》电子版、课程成绩单、国(境)外学校的学习邀请函、护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办理好的《出国出境审批表》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交给辅导员老师。
2023年6月1日至16日,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资助审核小组对所有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资助。受资助的学生,须在出国(境)前签订《国(境)外学习安全承诺书》,回国后提交学习报告。
三、温馨提示
1.本资助定位为对已有出国(境)学习计划的师生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
2.鼓励学生积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学校国际教育学院等其他来源的资助项目。
3.在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情况下,提前进行疫苗接种。
附件一: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出国(境)访问交流资助申请表.doc
工商管理学院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