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选拔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第十期学员的转发通知

发布者:何强发布时间:2023-05-12浏览次数:33

全院同学:

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关于选拔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第十期学员的通知》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启动湖北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省“青马工程”)第十期学员校内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

3.大学本科二年级就读,或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就读,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61日以后出生);

4.能够参加两年暑期集中培训、社会实践和日常活动;

5.无违纪违法行为,无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6.个人工作学习实绩受到社会广泛认可,获得过市(校)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奖项;

7.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各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二、推荐名额

1.各学院可推荐1-2名优秀学生;

2.推荐人选中可包含1名爱党爱国、拥护团结、综合素质较高的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

三、培养时间

本科二年级至四年级,或硕士研究生一年级至三年级

四、选拔方式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以下方式和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各学院严格对照人选条件,组织校内报名和选拔工作。推荐人选要经院党委研究确定,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2.资格审查。校团委按照人选条件对各学院推荐学员进行资格初审。

3.面试考核。成立学校面试选拔工作考核组,负责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面试考核遴选,按照考核情况进行排序并遴选产生推荐学员名单(我校推荐学生不超过5名,其中含爱党爱国、拥护团结、综合素质较高的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学员1名)。

4.学校推荐。推荐人选经学校党委确定后,报送至团省委。

5.笔试、心理测试。由团省委、省教育厅根据选拔工作整体时间安排,适时组织开展笔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

6.组织考察。团省委、省教育厅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择优确定50人左右拟培养对象。

7.确定人选。根据综合情况,研究确定学员名单。

五、申报要求

请有意愿报名的同学自行下载并填写学员推荐表(见附件1)、拟推荐人选现实表现材料(800字,参考模板见附件2)、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并于513日(周六)1800前,将推荐表、拟推荐人选现实表现材料、汇总表和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电子版发送至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组织部邮箱gongshangaizuzhi@163.com,纸质版(正反双面打印)报送至南湖校区文泉楼北316办公室。

联系人:

黄子恩:13798666644

钟芷彤:17786373759

 瑞:1737158980

附件1.省“青马工程”第十期学员推荐表.docx

附件2.拟推荐人选现实表现材料(模板).docx

附件3.省”青马工程“第十期学员推荐汇总表.docx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