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工商管理学院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23年毕业生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何强发布时间:2023-05-21浏览次数:322

全院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研究生新生:

按照校团委有关要求,2023年将继续依托全团智慧团建系统集中开展学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关系转接对象

全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2023级研究生新生

二、工作内容

(一)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由团员个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转出组织管理员(毕业团支部团支书)进行审批;转出审批通过后由转入组织管理员进行转入申请审批,如通过则转接成功;如申请被退回,请团员根据审批意见重新发起转接,直到转接成功。此项工作最晚需要在720前完成。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统计工作。由各毕业团支部团支书填报《2023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并在612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gongshangaizuzhi@163.com,以便学院及时掌握毕业生毕业去向以及团组织关系转接的去向。

(三)2022级研究生团组织关系转入准备工作。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三、转接类型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下同)。

(二)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因研究生升学需将团组织关系转出我校的团员本人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

(三)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四)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团组织关系不应滞留学校,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由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团员工作落实后,需做好进一步转接工作。

(五)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如存在特殊原因无法落实,则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由个人发起转接统一转入湖北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毕业生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六)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因公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个人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个人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七)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个人发起转接统一转入“湖北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延迟毕业生团支部”进行集中管理,等待后期学院根据其个人情况分配至下一年级支部并发起二次转接。

(八)转至乡镇街道团组织的团员:因就业单位无团组织、未就业等原因转至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应积极主动地与乡镇街道团组织加强联系和服务,被纳入流动团员教育管理机制后,持续上报就业动向,及时做好团组织关系二次转接工作。

(九)我院新生团组织尚未建立前申请转入我院的2023级研究生团员:由个人发起转接统一转入湖北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升学流动团支部进行集中管理。

四、特别说明

(一)各毕业生团支部要充分认识到,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团支部务必及时实现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出申请。

(二)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理好“智慧团建”系统中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如接收单位在“智慧团建”关系转接时有特殊要求等,可以开具纸质版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见附件2),完成转接工作。

如对本项工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项工作负责人:

谢媛:15586846226

全洁平:15807282800


附件1:2023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2:团组织关系介绍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