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学院2024年秋季师生出国(境)学习资助申请工作通知

发布者:吴诗荣发布时间:2024-10-14浏览次数:10

为加强学院学科建设,提升师生国际化视野,根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现开展2024季出国(境)学习资助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接受申请:20241014日至1130日;资助公示202412中下旬。

二、教师资助

资助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方案(2023修订)》。

申请方式:填写《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出国(境)访问交流资助申请表》,连同表格要求的两个附件一起,交给朱汉彬老师。

三、学生资助

(一)申请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含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进行的短期、非学位类型的出国(境)学习。

(二)资助期限

3个月至6个月。按实际出国(境)学习时间,资助期限不少于3个月,不超过6个月。

(三)资助范围

1.学习期限内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最高限额一万元

2.资助期限内的生活补助。

3.出国(境)学习归来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进行一定的奖励。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课程成绩GPA高于3.2

3.已获国(境)外学校的学习邀请函(留学时间在3个月以上)。

4.有语言要求的,外语水平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地区)留学或工作一学年以上(含);

2)参加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英语( PETS5)笔试总分 60分(含)以上,听力总分 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 3分(含)以上;

3)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 90分。

5)通过国(境)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6)接受或发表 1篇及以上 SCISSCI论文(被接受的需要有接收函);

7)获得过英语专业的学位。

5.护照在有效期内。

(五)申请流程

提交的材料包括:《资助申请表》、课程成绩单、国(境)外学校的学习邀请函、护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办理好的《出国出境审批表》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交给辅导员老师。

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资助审核小组对所有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资助。受资助的学生,须填写《资助个人信息表》、签订《国(境)外学习安全承诺书》,回国后提交学习报告和相关材料

四、温馨提示

1.本资助定位为对已有出国(境)学习计划的师生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

2.鼓励师生积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学校国际教育学院等其他来源的资助项目。

3.在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情况下,提前进行疫苗接种。

附件一: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出国(境)访问交流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二: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资助申请表.doc

                                                         工商管理学院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