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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26年度案例开发项目的公告

发布者:曾紫荣发布时间:2026-03-24浏览次数:10


一、案例研究中心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案例中心”)重点关注管理案例教学研究与本土管理案例开发。中心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发布案例开发项目招标公告,以邀请全校在职教师及其他高校教师、企业相关专业人士从事中国本土管理案例的研究与开发。

案例中心旨在立足中国管理实践,通过推动实地调研,高质量地开发具有原创性的企业案例,为中国的企业和管理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原创的管理素材和研究报告;推动中国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促进中国工商管理教育与企业管理水平提升,提供原创性、前瞻性和应用性的管理思想。

二、案例开发项目

(一)案例开发项目简介

案例开发招标项目需填写案例开发项目申请书,自行选择案例原型,提交前期已完成的案例正文及案例使用说明,供案例中心审议。案例开发分为教学案例和研究型案例。案例中心鼓励原创型案例开发,即申请人以真实企业为样本,深入实地调研访谈,掌握一手资料,动态追踪企业发展。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

以下情况考虑优先资助第一、经管法技融通型开发团队。鼓励多元化项目团队,不同学科背景、不同行业背景,鼓励案例当事企业人士共同参与项目建设;第二,经管法技融通型案例内容。围绕学院全面构建“五大融通”管理人才自主培养体系为项目建设目标,案例选题、内容与应用注意体现经管法融通特色,注重跨学科视角分析,如“经管融通”、“法商融通”、“管理与技术融通”、“产教研融通”等;第三,经管法技融通类特色课程教学应用。申请人已开设融通类特色课程或准备开设融通类特色课程、主持融通类特色项目等,明确说明案例项目相关成果应用于经管法融通类课程教学或相关研究中。

本次案例申报分为一般项目、微案例项目及ESG研究报告专题项目,同一申请人最多可申请2其中一般案例和微案例应为不同案例对象或同一对象不同主题及内容。

案例成果公开发表并标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案例研究中心资助”字样;每个案例开发项目结项要求必须成功参加2026年第十七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每个项目的研究按以下方式从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中给予资助,经费的报销使用按学校的学科建设经费相关制度执行资助经费只限用于与项目直接有关的支出,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计划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1、一般项目立项及资助标准如下:

1)每个项目申报立项时,应已完成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经案例中心学术委员会审议后,符合一般性案例教学要求及“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库、清华大学中国工商管理案例库、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库等国内外重要案例库投稿要求

2)成功提交参加2026年第十七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并提交学院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合格(含知网查重检测报告、获取企业授权书,给予10000元资助;

3)入选2025年印发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考核评价综合指标体系中规定的教学案例C类成果相关案例库,或获教学C类成果案例奖,给予5000元资助,并同时按学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额外奖励;

4)入选2025年印发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考核评价综合指标体系中规定的教学案例B类成果相关案例库教学B类成果案例奖,给予8000元资助,并同时按学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额外奖励;

5)入选2025年印发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考核评价综合指标体系中规定的教学案例A类成果相关案例库给予15000元资助,并同时按学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额外奖励。

2、微案例项目立项及资助标准如下:

1)每个项目申报立项时,应已完成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经案例中心学术委员会审议后,符合一般性案例教学要求及“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库、清华大学中国工商管理案例库、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库等国内外重要案例库投稿要求

2成功提交参加2026年第十七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并提交学院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合格(含知网查重检测报告、获取企业授权书给予3000元资助;

3)入选全国MBA教指委“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库、清华大学中国工商管理案例库、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库等国内外重要案例库,给予2000元资助;

4)案例成果入选MBA教指委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给予3000元资助,并同时按学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额外奖励。

(二)申报流程、评审标准

1.参考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发布的第十届百优评选选题范围及其他案例机构相关选题建议,具体研究项目由参与申报的研究团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突出经管法技融通特色为目标,进行主题申报。

  1. 参与申报的申请人需填写“案例开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同时提交符合重要案例库投稿要求的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本次一般项目和微案例开发项目申报相关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6415日。

3.评审标准:申请书占评审依据的20%;案例正文完成情况占评审依据的40%;案例使用说明完成情况占评审依据的40%。所有申请材料由案例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审议后,2026420日前确定中标项目和人选

4.中标项目申请人必须在发布中标公告的5个工作日内,与案例中心签订委托开发协议(见附件2)和案例开发知识产权声明书(见附件3),否则视为放弃。

(三)成果要求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结项,项目结项时,申请人须向案例中心提交:

1.结项申请书(见附件4)(打印版和电子版各1份)

2.成功提交参加全国百优案例评选的受理证明

3.案例文档(打印版和电子版各1份),案例形式和格式符合《教学型案例格式规范》(见附件5、参考案例样本见附件8

4.开发的案例必须取得原型企业授权的使用准许书(见附件6

5.简要英文案例一份每篇简要英文案例为独立的案例,其内容不必与中文案例完全一致,但需涵盖中文案例的核心内容,为中文案例的浓缩版包括案例正文(3-4页)和案例使用说明(1-2页)

6.其他资料(如实地访谈记录、照片、媒体报道、企业相关资料等)

经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结项(评审标准见附件7

7.教师指导研究生撰写的案例,可以同时参加工商管理学院2026年研究生案例大赛。

(四)需注意的相关事项

1.凡承担项目的教师和研究人员要保质保量如期完成项目研究的预定任务。

2.凡承担项目的教师和研究人员要接受案例中心的检查和督导。

3.凡承担项目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均有参与案例中心组织的相关活动的义务。

4.凡承担项目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均有针对项目研究内容向案例中心提供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5.凡承担项目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在项目检查和评估过程中有向案例中心提供研究相关资料和数据的义务。

6.研究成果的著作权属于案例中心,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提交申请文件的方式

申请文件可以发至:

电子邮件:fanshuai_hust@126.com

武汉市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管理案例研究中心

邮编:430060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樊老师

电话:027-88047866


案例开发招标与案例征集公告附件1-8.zip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案例开发项目申请书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案例委托开发协议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案例开发知识产权声明书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案例开发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教学型案例格式规范

附件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企业授权书

附件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案例开发成果评审标准

附件8: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