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小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全院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院研究生范围内开展“优秀党总支”、“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以及“优秀党支部”的考核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优秀党总支”、“优秀党支部”申报基本条件:
(1)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开展有价值、有影响的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党支部的思想建设;
(2)支部机构健全,党支部工作有序进行;
(3)作风严明,支部成员积极进取,形成良好的氛围,不断提高凝聚力;
(4)积极参加院党委布置的各种活动,在活动中提高党支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提高党支部的纪律性;
(5)党支部活动宣传到位,参与度高。
2、“优秀学生党员”申报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
(2)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作风扎实,表现突出;
(3)密切联系群众,竭诚服务群众,成绩显著,获得群众认可;
(4)针对研二、研三学生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且加权平均分在80分以上,针对研一学生开学以来无不及格课程;
二、表彰名额
本次我院将会在全院研究生范围内评选出“优秀党总支”1个、“优秀学生党员”为全体党员的15%、“优秀党支部”3个。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优秀党总支”、“优秀党支部”申报需上交一份优秀党总支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党支部建设介绍、党支部活动介绍、党支部成员心得体会等;
“优秀学生党员”申报者需上交《优秀学生党员申请表》(附件一);
2、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申报材料须提交纸质版,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纸质版需采用简装A4纸黑白印刷。标题使用三号黑体字、加黑、居中,正文部分使用宋体小四字体、1.5倍行距。活动照片须有相关注释。
(二)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者应于2018年12月3日12:00前将纸质档申报材料交至各党支部书记处,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将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推选,具体程序如下:
1、优秀党总支、优秀党支部:由各党支部自荐,研究生学生党总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集中研究上报院党委审批。
2、优秀学生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推选候选对象,在此基础上,研究生学生党总支根据推荐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入围名单,并报院党委审批。
(四)评选要求
1、注重评选标准。各党支部要按照评选标准和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注重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把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得到师生广泛认可的组织和个人推荐上来。
2、注重发扬民主。评选推荐过程中,要注重发扬党内民主,扩大参与面、增强透明度,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并将推荐人选和拟表彰人选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3、注重营造氛围。结合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