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工商管理学院寻找“最美心理委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范梦宇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11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届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充分发挥大学生心理委员在朋辈辅导、同伴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班级心理健康文化的发展,在心理委员队伍中树立先进典型,工商管理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站特开展寻找“最美心理委员”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4年4月

  二、活动组织单位:工商管理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站

  三、活动申报对象:工商管理学院全院心理委员

  四、评选细则:

各班心理委员可通过自行报名、班级推荐、老师推荐等方式进行申报,申报者须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于4月20日中午12:00前将表格以及材料打包并命名为“申报奖项—申报人班级—申报人姓名”(如“最美心理委员—工商2201—张三”),发送至工商管理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站公邮:gsxljkgzz@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五、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表(附件1)

2、个人申报支撑材料(附件2。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班级主题心理班会纪实材料,如新闻稿、推文截图、图片等;其它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纪实与证明材料;成绩单;荣誉证书扫描或拍照件;)

3、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时长证明(附件3)

4、个人事迹陈述(要求精炼,限500字内)。包括自我介绍(含姓名、学院、班级、个人兴趣爱好等),任职心理委员的初衷,任职年限,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思想、工作态度、开展的活动、工作影响力等),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未来在心委工作上的发展方向等。

4、高清正面生活近照一张(横版)

  六、活动流程:

1、材料评分

各班心理委员报名参加,提交工作成果和相关材料,学院将从参赛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专业知识、团队建设等角度对其进行综合评定考量,组织评审。

2、推选评优

学院将从所评“最美心理委员”中按要求向校心理中心推选“优秀心理委员”,并在“优秀心理委员”人选基础上推荐“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1名,由校心理中心组织差额评选。

3、总结表彰

心理健康工作站将对获得“最美心理委员”的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开展“暖心”最美心理委员线上宣传活动、“一对一陪伴”最美心理委员心灵帮扶活动等,充分发挥朋辈互助,同伴教育的作用。

  七、申请说明

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个人评选资格;空缺名额,不能补报。

 

如对上述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心理健康工作站相关负责人:

陶秋婷:17774802485

郑韫琪:18727498726

张馨怡:15807283353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2024学年度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docx

附件2评优申报支撑材料.docx

附件3心理健康服务时长证明模版.docx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pdf



工商管理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站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