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24年度案例开发项目的公告

发布者:曾紫荣发布时间:2024-04-29浏览次数:695



一、案例研究中心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案例中心”)重点关注管理案例教学研究与本土管理案例开发。中心根据需要,不定期的发布案例开发项目招标公告,以邀请全校在职教师及其他高校教师、企业相关专业人士从事中国本土管理案例的研究与开发。

案例中心旨在立足中国管理实践,通过推动实地调研,高质量地开发具有原创性的企业案例,为中国的企业和管理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原创的管理素材和研究报告;推动中国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促进中国工商管理教育与企业管理水平提升,提供原创性、前瞻性和应用性的管理思想。

二、案例开发项目

(一)案例开发项目简介

案例开发招标项目需填写案例开发项目申请书,自行选择案例原型提交前期已完成的案例正文及案例使用说明,供案例中心审议。案例开发分为教学案例和研究型案例。案例中心鼓励原创型案例开发,即申请人以真实企业为样本,深入实地调研访谈,掌握一手资料,动态追踪企业发展。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请人过往案例中心开发项目以优良结项,或参加过案例教学与编写培训或为EMBAMBA课程授课教师、论文指导教师的优先考虑资助。

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6个月。案例成果公开发表并标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案例研究中心资助”字样;每个案例开发项目结项要求必须成功提交参加全国百优案例评选。每个项目的研究按以下方式从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中给予资助,经费的报销使用按学校的学科建设经费相关制度执行。

1、每个项目申报立项应已完成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经案例中心学术委员会审议后,符合一般性案例教学要求及“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库清华大学中国工商管理案例库、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库等国内外重要案例库投稿要求学院给予5000元资助;

2成功提交参加全国百优案例评选提交学院管理案例研究中心评审合格,给予5000元资助;

3、入选全国MBA教指委“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库清华大学中国工商管理案例库、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库等国内外重要案例库,给予5000元资助;

4、案例成果入选MBA教指委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或毅伟商学院案例库”,或在《管理案例研究与评论》期刊发表论文的,给予5000元资助并同时按学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额外奖励。

(二)申报流程、评审标准

1.2024年度案例开发项目的参考选题范围包括

   (1)国企改革与国有企业治理

   (2)新质生产力与专精特新企业成长之路;

   (3)数智营销与商业模式创新;

   (4)企业融资与风险管理;

   (5)供应链网络与创新;

   (6)传统制造业高端化发展;

   (7)公司内部创业与新业务孵化;

   (8)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与生态构建;

   (9)企业数智化与组织变革;

   (10)ESG与企业伦理。

以上选题仅供参考,具体研究项目由参与申报的研究团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主题申报

2.参与申报的申请人需填写“案例开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同时提交符合重要案例库投稿要求的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本次申报项目相关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4512日。

3.评审标准:申请书占评审依据的20%案例正文完成情况占评审依据的40%案例使用说明完成情况占评审依据的40%。所有申请材料由案例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审议后,2024522日前确定中标项目和人选

4.中标项目申请人必须在发布中标公告的5个工作日内,与案例中心签订委托开发协议(见附件2)和案例开发知识产权声明书(见附件3),否则视为放弃。

(三)成果要求

1.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结项,项目结项时,申请人须向案例中心提交

  • 结项申请书(见附件4)(打印版和电子版各1份)

  • 成功提交参加全国百优案例评选的受理证明。

  • 案例文档(打印版和电子版各1份),案例形式和格式符合《教学型案例格式规范》(见附件5、参考案例样本见附件8

  • 开发的案例必须取得原型企业授权的使用准许书(见附件6

  • 简要英文案例一份。每篇简要英文案例为独立的案例,其内容不必与中文案例完全一致,但需涵盖中文案例的核心内容,为中文案例的浓缩版。包括案例正文(3-4页)和案例使用说明(1-2页)。

  • 其他资料(如实地访谈记录、照片、媒体报道、企业相关资料等)

2. 经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结项(评审标准见附件7

(四)需注意的相关事项

1.凡承担项目的教师和研究人员要保质保量如期完成项目研究的预定任务。

2.凡承担项目的教师和研究人员要接受案例中心的检查和督导。

3.凡承担项目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均有参与案例中心组织的相关活动的义务。

4.凡承担项目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均有针对项目研究内容向案例中心提供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5.凡承担项目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在项目检查和评估过程中有向案例中心提供研究相关资料和数据的义务。

6.研究成果的著作权属于案例中心,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提交申请文件的方式

申请文件可以发至:

电子邮件:fanshuai_hust@126.com

武汉市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管理案例研究中心

邮编:430060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老师

电话: 18672786012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案例开发项目申请书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案例委托开发协议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案例开发知识产权声明书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案例开发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教学型案例格式规范

附件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企业授权书

附件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案例开发成果评审标准

附件8:参考样本

案例开发招标与案例征集公告附件1-8.zip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