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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新生团支部成立及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和楠发布时间:2019-09-07浏览次数:1215

19级新生: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2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87号)《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阶段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7号)及《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912号)要求,为严格规范团员管理,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响应校团委号召,我院分团委决定面向全院2019级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开展团支部成立及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团支部成立

1.请各班级向院团委提出筹建团支部申请(见附件1-1,由院团委批复同意。

2.请各班级向院团委请示要求召开团员大会(见附件1-2,上报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注:副书记在必要时设立。

注:按照“班团一体化”建设要求,支部团干部应包括团支部书记(可兼任班长)、副书记(可由班长兼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部委员,其他班级学生干部认定为团员。

3.院团委批复,同意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确定所有委员人数及名单,大会之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明确工作分工。

4.请各班级向院团委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内容(1)选举工作情况(2)选举产生的书记、委员名单(见附件1-3,并填写2019级新生团支部名单(见附件2

5.院团委下文批复。

6.收到批复后,团支部正式成立。按照《团章》规定,各团支部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履行团组织各项职能。

以上14项工作,烦请各19级团支部将所有请示填写完毕后于918日晚上2000点前发至工作邮箱gongshangaizuzhi@163.com

(二)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1.线上团组织转接按照“智慧团建”相关要求进行。对已核实团员身份的新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可与线下转接同步进行,去向应当与线下转接一致(见附件3线上转入“湖北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团委”,此项工作于99日—919日统一发起线上转接。

2.请各团支部以班级为单位收取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材料(本人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并将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材料于91017:00之前上交,首义交至中南楼202办公室,南湖交至文泉北316

注:有以下材料之一,就可以认定其团员身份:团员证(盖章)、团员身份证明(原学校开具)、档案里有入团志愿书等材料。

3.因故遗失团员证的新生团员,所在团支部对其团员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后,可填报相关信息向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集中申请(见附件4,进行统一补办。

烦请各团支部收集上交申请补办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gongshangaizuzhi@163.com;纸质版第一批于91412:00-18:00上交,第二批于92114:00-15:00上交,逾期不予补办,首义交至中南楼202办公室,南湖交至文泉北316

 

如本活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活动负责人。

联系方式:田玮琳:13072732725

     王亦婷:15871414630

附件1:请示与批复模板.docx

附件2:2019级新生团支部名单.docx

附件3:智慧团建简要说明.docx

附件4:团员证补办申请信息汇总表.xlsx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二〇一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