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学院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严以用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28浏览次数:52

(通讯员 甘莎)1026日下午,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召开中心学习组(扩大)学习研讨会,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开展学习研讨。院党政班子成员、各系主任、副主任、党政办主任、组织员等参加了会议。院党委书记辛忠孝主持会议。

辛忠孝首先传达了校党委《关于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三严三实”第三阶段的具体要求。随后,他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三严三实”的理论文章,并做了题为《严以用权,坚守党的宗旨》的解读报告。他结合学院工作和思想实际,系统阐释了“严以用权”的丰富内涵,深刻分析了用权不严的原因,指出了正确遵循“严以用权“的路径。报告指出,对“严以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点基本要求:一是坚持用权为民。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二是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用权必须依规守法。三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用权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四是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用权必须始终廉洁自律。

讨论发言阶段,辛忠孝认为,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做到始终坚持心中有党、始终坚持心中有民、始终坚持心中有责、始终坚持心中有戒,才能真正贯彻“严以用权”。他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适应政治新常态,自觉践行“严以用权”,并提出三点要求,与班子成员共勉: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意识,遵守政治规矩,适应狠抓理论学习新常态。二是要加强监督,团结批评,自觉接受校纪委、院纪委监督和检查,经常做善意的批评、善意的提醒、善意的监督,适应接受纪律监督新常态。三是用所学理论指导自己的行为和学院的日常工作,增强机遇意识、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前瞻谋划,奋发进取,适应贯彻“学以致用”新常态。

陈池波院长也谈了自己的心得体会。他认为,高校承担着“立德树人”的重要职责,高校领导干部要坚持宗旨意识,把“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思想落实到工作中,切实树立“管理即服务”的理念。在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对各级领导干部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提出了明确要求,每名领导干部都要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为民用权。陈池波强调,高校教师应珍惜工作岗位,勇担社会责任,严守纪律红线,筑牢廉洁防线,坚持人民教师的职责和操守;高校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依法办事、依规用权的理念,在国家法律框架和学校制度边界内行使管理职权,严格遵守国家高等教育相关法律和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合理把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

副院长张华容结合研究生工作,谈了心得体会。他认为研究生招考、培养过程中,容易发生亵职渎职、违纪违规问题,全院硕士、博士生导师、导师组组长要警钟长鸣,筑牢思想、政治防线,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师生的关系,只有自觉接受监督才能切实实现“严以用权”。

副院长任剑新结合本科生管理工作,谈到党员干部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或大或小,都是为师生服务的,都是为学校发展服务的,都是为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服务的,不辜负“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重托和期待。   

其他与会成员也纷纷发言,交流想法。他们认为,只有始终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才能做到廉洁从政、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为高等教育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