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朱汉彬发布时间:2017-05-05浏览次数:2672

工商管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文件精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工商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指导思想,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纪检监督

1.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导师组组长和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老师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党委书记负责审查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德和心理健康等。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博士复试招录纪律的监督检查,并对复试录取的纪检工作负全责。

2. 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督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招生计划和复试资格的确定

(一)招生计划

1. 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以《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博导名单为准。

2. 非专项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全日制计划下达数中包括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等。

3.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复试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二)复试资格的确定

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招生计划等,在学校初试合格线的基础上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1. 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复试比例不超过1:2,以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参加复试名单。

2. 营销管理和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上线生源不足,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在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进行调剂,详见2017年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营销管理专业和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接收调剂公告》。

(三)各专业博士研究生非专项招生计划、复试人数和复试分数线见附件一

(四)各专业博士研究生非专项招生复试名单见附件二

四、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与学习年限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9)),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6年(含其硕士研究生阶段)。脱产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在职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从其硕士研究生入学年月起计算在校学习最长年限。

少数民族骨干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同专业非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且脱产学习的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36年;其他无论脱产与否基本学制均为4年,学习年限48年。

五、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与录取类别

学校在复试时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录取确定,不得更改。

(二)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

(三)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在职”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4类。

六、复试工作要求与成绩使用

1. 复试应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等。

2. 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为10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组成。

七、复试录取

1. 限定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且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少骨博士生人数不超过1名。

2. 录取名单的确定

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分类别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少数民族生,复试合格的前提下,按初试总分从高往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总分相等则以初试外语成绩降序排序,如初试外语成绩相等则以初试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汉族考生,复试合格的前提下,按初试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外语成绩相等则以初试总分降序排序,如初试总分相等则以初试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3. 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以学院报送的拟录取数据和录取前所签协议为准,一经录取确定,任何阶段均不得更改

4. 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博士招生简章》等国家和学校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2017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在610前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拟录取手续、审查无误后方能正式录取。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同已在报考及复试阶段均已知悉并同意上述条款。

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1.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6月10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2.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6月10前向学校提交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完整的《定向合同》。

3.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在职):610前向学校体检与定向省份、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的《少骨定向协议(在职)》。

4.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610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提交与定向省份、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非在职)》。

八、复试安排

1.凡达到我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包括调剂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均需按要求参加复试,否则视同自动放弃。

2. 参加复试考生下载并填写《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

》前三页(封面拟录取导师不填),于复试当日交至复试小组。

3. 报到时间:58日下午200-500报到,并缴纳复试费100元。

4. 报到地点:南湖校区文泉北413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5. 复试时间:59日全天(详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其他

  

1.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2.本细则由工商管理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27-88387813

  

                                 工商管理学院

  201754

附件一:各专业博士研究生非专项招生计划、复试人数和复试分数线.docx

附件二:工商管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非专项).xls

附件三: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