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案例开发项目资助申请”通知

发布者:朱汉彬发布时间:2019-01-02浏览次数:1057

各位老师:
  “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百优案例”)是全国工商管理教学案例领域的最高奖项,并先后纳入教育部2012年第三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C5指标)和2016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指标体系(C1指标)。为进一步促进教师积极投入原创案例开发,培育 “百优案例”,加快提升案例教学与研究水平,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案例开发资助与奖励办法 》,管理案例研究中心(以下称“中心”)决定组织2019年度第一次案例开发资助申请。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工商管理学院所有教师,以及全校MBA授课教师及论文指导教师。主持完成过中心案例开发项目或参加过案例教学与编写培训(需提供证明材料)的教师优先资助。
  二、选题要求和范围
  选题要求:以具有代表性的管理实践问题和典型性的企业为对象进行案例开发。
  选题范围:战略管理;公司治理;项目管理(创业管理);管理经济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运营与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参见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分类)。
  三、资助的案例类型、金额与立项总数
  参照“百优案例”评选系列(参见),本次资助的案例类型包括一般案例、微案例专项和视频案例(含文字案例)项目三类,每位申请人每类案例限报1项,三类案例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一般案例和微案例项目资助5,000元,立项时拨付3,000元,结项时另拨付2,000元;视频案例每项资助10,000元,立项时先拨付6,000元,结项时另拨付4,000元。本次“中心”共拟立项总数为12项。
  四、立项要求和提交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填写申请书(附件1),并在2019年1月13日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书。所有申请书由“中心”组织专家审议,于2018年1月17日前确定中标项目和人选。
  五、验收标准、要求与成果奖励
  1.验收标准和要求:案例开发完成后由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参照“百优案例”的评审要求,验收合格后收录中心案例库或推荐到“百优案例”评审。
  (1)案例须有正文和使用说明书两部分,写作规范请见附件2,评审标准见附件3。
  (2)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案例开发工作。
  (3)必须提交企业案例授权书(附件4)和作者授权书(附件5)。
  (4)提供其他资料(如实地访谈记录、照片、媒体报道、企业相关资料等)。
  (5)案例的开发可参考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的通知相关要求(见附件6、附件7和附件8)。
  2.成果发表要求及奖励
  本次资助案例的成果须标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管理案例研究中心资助”字样。成果奖励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案例开发资助与奖励办法》执行。开发的原创案例收录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案例库、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毅伟商学院案例库等三大国际案例库,每项奖励20,000 元;获评全国百优案例,每项奖励10,000 元;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每项奖励3,000 元。每项成果满足上述多项奖励条件的,按最高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六、申请提交方式
  请申请人于2019年1月12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电子邮箱:znmbacase@163.com
  咨询与联系人:杜鹏老师(186-2771-7866) 郑耀洲老师(133-9609-1879)

  附件1:案例开发项目资助申请书
  附件2:案例基本结构及相关要求
  附件3:案例成果验收评分标准
  附件4:企业案例授权书
  附件5:案例作者授权书
  附件6: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的通知
  附件7:第九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微案例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8:关于微案例专项评选的补充说明


  附件下载:附件1—附件8文件压缩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