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和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响应校团委的号召,结合我院实际,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与祖国共奋进”
二、活动对象
全院师生
三、组织形式
(一)校级立项项目(团队):
本次校级参考主题围绕理论宣讲、国情观察、法治建设、社会民生、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化艺术等7个重点方面;此外,校级开展“我眼中的家乡”大学生返乡专项、“传承红色基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优秀校友寻访专项、武汉市“新青年下乡”活动专项四项专项项目。(具体重点活动内容参见附件2)
1.申报对象
①各学生社团、各级志愿服务公益组织;
②在2018-2019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
③我院教师带队或其他学生自行组队。
其中,仅类别③占用学院推荐实践项目名额;且其他类别的各组织、团体、团支部至多允许申报一个项目(团队)。
2.申报要求
①申报团队需认真阅读《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并结合实践活动参考主题(详见附件2),认真填写《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详见附件3);申请专项实践项目时,需在立项申报书上进行备注。
②在2018-2019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维普不超过20%),申报材料按要求统一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校团委,不占用学院名额;
③由学院其他学生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维普不超过20%),并经学院资格审查、初审之后,进行公示上报至校团委。
④校级立项的项目(团队)必须有至少1位指导老师(专业教师或专职团干)亲自带队并对实践项目进行全程指导,项目(团队)成员(含指导教师)不超过10人。
3.资助方式
凡申报并通过评审的项目均获得校级立项的资格,并对其中的优秀项目按照不高于3000元/项的标准予以经费资助;其他项目仅立项,不予以经费资助。
4.立项及结项流程
(1)立项评审阶段
校团委将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工作(包括对立项申报书的学术不端检测),拟立项约100个项目(团队);我院拟推荐12个项目(团队),2个专项计划。
注:学术不端检测使用维普软件。
(2)中期考核阶段(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2019年9月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中期考核工作,对校级立项项目(团队)统一进行综合评定。
(3)结项评审阶段(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2019年10月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工作。对校级立项项目(团队)实践成果统一进行综合评定。
(4)评优表彰阶段(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2019年11月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评优表彰工作。评优表彰对象包括校级立项项目(团队)及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的非校级立项项目(团队)。
(二)个人或团体社会实践非立项项目:
1.活动对象:
全院本科生及研究生
2.活动要求:
(1)可以个人名义或团队合作两种形式参与完成。其中团队合作原则上每队不超过五人,且主持人必须为我院同学,团队成员中我院同学不得少于团队人数的50%。
(2)参与该形式的同学本学期无需上交材料,下学期开学初根据校团委、院分团委下发的相关通知,将总结材料上交至我院分团委,参与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社会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先进个人”等奖项的评选。
3.活动形式
(1)常规社会实践活动
结合附件2,开展返乡调研、实习实训、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2)新媒体作品征集活动
本次社会实践多媒体征集活动以“光影工商,时代同行”为大背景,并给出以下但不限于以下的三个子主题供同学们进行发挥:
①镜头内述改革春风,镜头外品家乡发展
②光影流年,聚焦红色记忆
③定格家乡好人好事,描绘时代热心善行
注:具体工作要求参见附件5。
四、项目申报
申报校级社会实践项目(团队)需按照以下要求上报材料:
所需报送材料 |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参见附件3) 2.维普查重报告(查重率不超过20%) | 1.纸质版两份,(两份均简单装订,不需塑胶封套,彩印及胶装,其中一份删掉所有小组成员及指导老师个人信息); 2.电子版一份(用U盘于报送当日现场拷贝)。 |
材料上交方式 | 南湖校区于6月6日(周四)12:00-14:00 报送至文泉北楼316办公室 | |
首义校区于6月6日(周四)12:00-14:00 报送至文津楼一楼大厅组织部干事处 | ||
材料报送要求 | 1.在进行社会实践成果评比及推荐申报工作时,杜绝学术不端、一稿多投行为,对于在“挑战杯”、“博文杯”、“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已立项或结项的作品,或很明显相似性较高的材料在社会实践评比中取消参评资格。 | |
2.我院将提高对成果引用率的要求,各申报项目(队伍)需自行使用维普进行重复率检测并提交查重报告,凡超过20%的(不计封面,目录部分及附件),取消实践队立项、评优、资助等资格。 |
五、活动要求
1.社会实践覆盖面广泛,广大团员青年在实践活动过程中要以实际情况为出发,用好返乡调研、实习实训、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追求实效,将实践成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2.各实践队要运用结合推荐主题、专业特色、品牌优势,自行明确和设计调研主题,结合国家政策,联系社会现实,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实践活动更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
3.对于在校级立项中落选的项目(团队)将根据前期评委评分及指标获评院级立项,申报校级立项的项目(团队)不需要重复提交院级申报材料。
4.所有立项的项目(团队)均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队”命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队”的命名后自主设计特色标题。
5.校级立项项目(团队)必须有至少1位指导教师(专业教师或专职团干)亲自带队并对实践项目进行全程指导,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院级立项队中,团队合作原则上每队不超过10人,且主持人必须为我院同学,团队成员中我院同学不得少于团队人数的50%。
6.申报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各暑期社会实践队需充分认识到新媒体平台在青年群体中的宣传价值,立项的项目(团队)需在组队阶段创建本项目(团队)的新媒体宣传平台,指定1名成员作为项目(团队)的宣传员,负责该平台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工作,向学院及上级团学组织报送相关的活动信息,并负责自主编创、及时发布、主动转发与社会实践相关的工作信息。
7.实践过程要注意安全,各项目(团队)应指定1名成员作为安全员,实地调研前做好调研方案设计和应急方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院团委要及时跟进院级立项项目,院级立项项目负责人应事前做好规划并制定好应急方案。
8.实践结束后,各实践团队(个人)应形成至少1篇高质量、有深度的学术调研或实践报告;至少1份具有自身团队特色的成果形式,如影响较大的纪录片、宣传片、相册集、系列vlog等。
注:如未按要求提交以上两则成果形式,将取消该项目(团队)的结项资格。
9.各学院在推荐评审时,要求各申报项目组作出相应承诺,无特殊情况必须报名参加“互联网+”大赛,且项目进行中不得终止项目的实施。(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参见附件6)
对以上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本次工作负责人:
娄敬 18186461825
孙琳 18336772912
附件6 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暨第五届“明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docx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二〇一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