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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推报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发布者:马晴发布时间:2021-08-01浏览次数:1932

学院各年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我校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安排,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8月至9月上旬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奋勇争先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共设以下7个类别: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

四、报名条件

1.截至2021年7月,在学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推荐方式

各班团委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宣传、深入挖掘,通过班级推荐的形式,按申报标准将推荐人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于831日前发送至院学生会秘书处邮箱gsmsc2020@163.com

报送材料包括:

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见附件1);

2.《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3.学习成绩单(盖章电子版);

4.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以“姓名+事迹类别”命名)。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动员,规范推报程序。各班团委严格对照标准,按照班级(团支部)、院(系)逐级推报程序要求,全面发动、广泛覆盖,深入各本科、硕士团支部,挖掘发现青年典型。

2.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跟踪培养。各班团委以此工作契机,挖掘培育一批积极践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青年典型,对推荐人选做好跟踪培养,线上线下讲好身边的青年榜样故事,真正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

联系人:张雯璇 15709016228

附件1   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docx

附件2   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docx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二〇二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