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请在4月20日至5月3日期间完成网报,科研部工作人员将及时审核; 纸质版《申请书》: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3份(“1夹2”叠放中缝装订处),负责人及参与者签字后交学院集中,务必于2023年5月4日11:00前提交科研部项目科; 《申请书》《2023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提交给科研秘书 附件压缩包.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