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商管理学院教师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方案(2023修订)》规定,教师自主申请,经所在系同意,学院审核,决定对以下教师出国(境)访学给予资助,现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27-88386795。
本次资助将从“新东方置业”工商管理学院学科建设基金列支。
资助金额为税前金额,并根据实际情况分两次发放。
附件:学院2024年资助教师出国(境)访学名单
发布者:朱汉彬发布时间:2023-12-15浏览次数:821
根据《工商管理学院教师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方案(2023修订)》规定,教师自主申请,经所在系同意,学院审核,决定对以下教师出国(境)访学给予资助,现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27-88386795。
本次资助将从“新东方置业”工商管理学院学科建设基金列支。
资助金额为税前金额,并根据实际情况分两次发放。
附件:学院2024年资助教师出国(境)访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