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上报2013年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13浏览次数:3

为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的建设,大力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同时,提高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一批自主创新创业人才,做好创业人才的储备工作,为申报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做好准备, 武汉市人社局向我校有意创业的优秀毕业生提供创业资助。为配合校团委工作,我院分团委现开始统计学院优秀创业人才及项目,并报送至武汉市人社局。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报人须是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国家规定依法在武汉市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无违法记录的高校毕业年度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合伙经营符合资助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年度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70%

(二)创业项目符合武汉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就业能力强;

(三)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运作良好的团队;

(四)创业项目要有一定的技术水平、较为成熟的商业经营模式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二、创业项目资助标准

创业项目资助共分4个等级。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重点资助符合武汉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发展的项目。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年度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武汉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武汉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doc);

(二)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团队形式创业的,需提供出资额证明材料;

(四)申报项目计划书(内容包含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进展情况、资金运营情况、企业人员基本情况和岗位职责等,可对项目优势扩展论述);

(五)对申请表中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的证明材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四、申报日期

926日至1026

五、申报流程

于截止日期前将《武汉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电子档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许昶

邮箱:1198180492@qq.com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