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广大学子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新华社湖北分社、湖北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首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通知全文见附件一)。按照学校参赛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候选推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旨在发现人才、激励人才、鼓励创新、引导创业,通过评选表彰在学术创新、自主创业方面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优秀学子,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二、参选对象
首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2014届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参选要求
1.热爱祖国,思想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品学兼优。
2. 刻苦学习、勤奋钻研、勇于创新,在学业领域取得优异成果;或学以致用、开拓进取、大胆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3. 有国家或省级学术、科技、就业、创业竞赛获奖经历,有校外媒体宣传报道者优先推荐。
四、推荐办法
本次活动按照个人报名、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的程序进行推荐:
1.符合参选条件的毕业生填写《首届“长江学子”评选推荐表》(附件二),并附个人事迹及相关证明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字数2000字以内,材料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交至学院学工办或研工办。
2.各学院根据评选要求,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1-2人。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遴选3名优秀毕业生作为候选人,推荐参评“长江学子”。
五、相关要求
1.由学院统一推荐申报,各学院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围绕主题,坚持公平、公开原则,推荐优秀毕业生参评“长江学子”。
2.推荐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2月4日下午五点前,请将申请材料交至文泉楼北3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8387076。
附件一:湖北省关于评选首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doc
附件二:首届“长江学子”评选推荐表.doc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