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13级各团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广大团员青年按规定缴纳团费是一项重要的组织制度,更是一条严格的政治纪律。为确保共青团的各项工作及活动能够正常有序地开展,各团支部需高度重视团费的收缴及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抓好落实,切实做好共青团的组织建设。为更好开展我院2013—2014学年度的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11、12、13级本科生及12、13级研究生中的全体团员;
11、12、13级本科生及12、13级研究生中保留团籍的预备党员;
二、收缴标准
1.按照规定,每人每月需缴纳团费0.2元,本次收取2013—2014学年度(上一学年)共12个月团费,因此每人需缴纳2.4元。
2.每人除按规定缴纳的团费外,本人自愿多缴纳的部分,数额不限。
(本次团费收缴人数参照2013—2014学年各团支部团员信息统计数据,本科生各班级及研究生各年级团员人数、预备党员人数、应缴费人数见附件)
三、收缴方式
1.各团支部团支书对团支部成员进行团费收缴,清点无误后由团支书统一上交。
2.本次收缴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上交现金的班级请于12月1日14:00—17:30交至文泉北楼314室;线上转账的班级请短信联系本次工作负责人,获取相关账户信息后于12月1日20:00前完成转账。
四、收缴说明
我院分团委将对各团支部的团费收缴情况进行严格统计与核查,未能按时完成团费收缴工作的团支部,将不被列入2014—2015学年度红旗团支部评比表彰工作的范围之内,望各团支部对本次收缴工作予以重视,认真组织。
对以上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本次工作负责人。
联系方式:李彤(15527497808)杨世嵘(15527383061)
附件一:2013—2014学年各团支部团员信息统计.doc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