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赴黄冈地区实习实训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30浏览次数:184

全院同学:

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黄冈市委、市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要求,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的相关工作部署,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赴黄冈地区实习实训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7月—8月(实习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

二、活动地点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红安县

三、活动对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

四、相关支持

(一)学校方面的支持

     1.立项(结项)证明。校团委将为参加本次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出具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结项)证明,表现优异者可参评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选表彰。

     2.专业指导。校团委将为参加本次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提供专业带队老师指导。
        3.工作保障。校团委将为参加本次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装、队旗。

(二)黄梅县方面的支持

1.发放补贴。黄梅县将为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提供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生活补贴。

2.交通保障。黄梅县将为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统一安排往返车辆或报销路费。

3.提供食宿。黄梅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将为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提供免费食宿。

4.保障支持。黄梅县开辟“一园五基地”,专供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为黄梅创业就业的大学生提供优惠的落户、住房、培训、资金、税费、融资等系列扶持。

5.实习证明。黄梅县将为参加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提供相关实习实训证明。

(三)红安县方面的支持

1. 发放补贴。红安县将为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提供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生活补贴。

2.开通绿色通道。实习实训的大学生中符合《红安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规定的,经考核合格后,可优先引进红安县就业。

3.提供食宿。红安县内设有大学生实习实训综合保障基地,为实习实训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餐费由各实习单位另行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由各实习单位自行确定)。

4.实习证明。红安县将为参加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提供相关实习实训证明。

五、注意事项

1.《黄梅县基本情况简介》、《关于鼓励支持大学生到黄梅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黄梅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县以上规模企业实习实训岗位需求表》、《黄梅县实习实训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报名汇总表》等社会实践相关资料详见附件“黄梅县相关材料及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一)。

2.《红安县基本情况简介》、《关于鼓励支持大学生到红安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红安县实习实训岗位需求表》、《红安县实习实训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报名汇总表》等社会实践相关资料详见附件“红安县相关材料及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二)。

3. 请有意愿参加学校赴黄冈地区实习实训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认真查看附件中的相关要求,注意专业要求和时间安排,并于201662(周四)2000前填写好《黄梅实习实训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报名汇总表》或《红安县实习实训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报名汇总表》,并发送至邮箱 522482519@qq.com

如对以上活动有疑问,可联系本次活动负责人。

联系方式:章玥(15629062385

                   李睿智(15927102275
附件一:黄梅县相关材料及报名汇总表.rar
附件二:红安县相关材料及报名汇总表.zip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