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3浏览次数:175

     为深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和积极响应“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规定,11月3日下午14:00,工商管理学院行政支部全体党员在文泉北四楼会议室开展了支部集中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现场交纳党费并结合实际讲党课活动。本次活动由阙胜齐同志主持,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工商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王华路同志以及行政支部全体党员。       

    会议伊始,工商管理学院行政支部全体党员在阙胜齐同志的领誓下,面对党旗,进行了庄严的入党宣誓。紧接着,周进华老师通报了工商管理学院的党费交纳情况,表示所有党费均已交于甘莎老师。
                 

    接下来,行政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文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讲话精神。工商管理学院行政支部全体党员每个人都对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这项新规定进行了发言表态。参会党员均表示信仰马列主义和共产主义,对于其他宗教采取尊重但不迷信的态度。院党委书记王华路同志和组织员辛忠孝同志都对于这项新规定进行了解读,表示佛学不等于佛教,研究宗教不等于信仰宗教。

                                                 

 随后,院党委书记王华路同志和组织员辛忠孝同志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条例内容。此条例于2016年7月8日起开始执行,共分为13个条例。辛忠孝同志谈了自己对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看法认识,并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区分。他表示《纪律处分条例》对于全体党员违反所有纪律都是适用的,而《问责条例》的适用对象则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适用范围主要是对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失职失责。紧接着,阙胜齐同志向全体与会成员介绍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架构,宣读了《人民日报》中刊登的对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深刻解读,并将文章发于全体成员进行会后学习。最后,选出了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的六篇评论文章,要求院行政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会后自学,时刻牢记自己党员的身份,并严格要求自己。

                                                    

  至此,工商管理学院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