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校级“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评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赵和楠发布时间:2017-11-21浏览次数:1188

全院各同学: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为我校广大青年学生营造健康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校学生会特此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评选2016—2017学年校级“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现将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1120日——20171210

(“星级寝室”评选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建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一、二、三年级(2017级、2016级、2015级)所有在校学生寝室。

三、活动安排

(一)学院评选推荐阶段

学院各寝室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明寝室”评选标准》(附件2)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星级寝室”评选标准》(附件3)的具体要求,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申报表》(附件4)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由班级生活委员统一于20171123日(周四)上午11:30前统一报送至文泉316;电子版请于1123日上午11:30之前发送至生活服务部邮箱:gsshfwb@sina.com

(二)学校评选阶段

 “文明寝室”推荐名额不超过各学院上报寝室名额的6%,“星级寝室”名额不超过“校级文明寝室”名额的10%20171124日—20171128日为校级“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材料审核阶段;20171128日—2017128日为文明寝室抽查验收阶段,本阶段由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组(由校团委、校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各院学生代表组成)对“文明寝室”及“星级文明寝室”进行抽查验收。

(三)公示阶段

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组将于2017129日前对最终确定的全体校级“文明寝室”名单在校团委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1123日中午11:30)交至生活服务部指定地点,逾期

候。

2.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得到学院认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文明寝室评选资格。

3.成绩要求必须是一学年(2016-2017学年),即两个学期的成绩。各寝室成绩需要总体平均分(四人之和除以四)达到80分,无挂科现象。

4.参与星级寝室评选的寝室需在申报理由处填写与评选内容相关的奖项及材料。

5.填写申报理由时先写寝室整体,再分个人。

6.星级寝室最多报两个单项,两个单项只用填写一份报名表,在申请理由里面把每一个单项分开写。同一寝室申报文明寝室和星级寝室时,需要交一份校级文明寝室申请表和一份星级寝室申请表,只需一份证明材料。

7.文明寝室申报材料也需要获奖证书等加分项证明材料,但不强制要求。申报星级寝室必须有证明材料。所有加分项证明材料需在2016-2017学年的,本学期的不算。

8.混寝里有人出国仍可参与评选,均分按照仍旧在寝室的人数算。

9.电子版、纸质版报名表和证明材料都要有,一个寝室一个文件夹。因材料缺少而导致的无法评选,后果自负。

10.担任学生干部任期必须是上一学年才有效,如果是15级的同学,在大一担任过学生干部,大二已退部算作无效,17级大一新生担任学生干部有效。

11.每个寝室的材料放在一起,先是申报表,再是证明材料,最后是成绩单。证明材料的封面不需要专门注明校级文明寝室和星级寝室。

12.成绩单打印后,学年成绩由寝室成员自行计算,由寝室成员学年成绩之和除以人数得出。

五、联系人

程思琦18696079516

王成伟15055176072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评建及奖励办法.doc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明寝室”评选标准.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星级寝室”评选标准.doc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明寝室”及“星级文明寝室”申报表.doc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生活服务部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