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系等机构成功举办“基于‘百优’的案例开发与写作”学术讲座

发布者:朱汉彬发布时间:2018-03-21浏览次数:493

  (通讯员:郑行之、王芳)2018年3月19日上午9:00-10:20,由工商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管理与开发研究所和领导力中心联合发起的学术讲座——“基于‘百优’的案例开发与写作”在文泉北407会议室成功举办。此次讲座主讲嘉宾胡海波教授来自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是我国知名的案例研究与开发专家。讲座由人力资源管理系郑耀洲副教授主持,特邀我院副院长费显政教授出席,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关专业的赵琛徽教授、安增科副教授、王淑红副教授、刘怡副教授、刘新燕副教授、李莺莉副教授、郭琨博士等多位老师,以及30多位博士生和硕士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胡教授首先以“知常曰明”导入讲座,接着,对案例进行了清晰的分类和界定,通过“案例教学”与“案例研究”的对比,指出“案例教学”的设计主要考虑教学载体、写作手法、写作对象、写作篇幅四个因素,还重点介绍了“描述型案例”与“决策型案例”在内涵、正文、使用说明等方面的差异,以及百优案例的评价标准等。
  接下来,胡教授结合自身案例研究经历,指出案例的写作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将“案例的诞生”分为七个部分。第一步是“案例的选择”,他以自己团队获奖的百优案例为例,提出应该选择“有趣并且有价值”的案例作为研究对象;第二步是“案例准入”,即如何选择合适的案例对象。第三步是“准备工作”,包括组建写作团队、资料收集、内部组会、确定研究方向、形成调研方案等。第四步是“企业调研”,胡教授强调企业调研要注重“持续追踪”,保持企业信息的动态性。同时重视后期工作,包括调研后的团队会议、形成调研笔记、及时还原调研录音信息等。第五步是“视角选择”,胡教授以北航和江财两所院校案例分析视角的差异为例,鼓励大家从不同视角对案例的命题及整体内容进行定义。第六步是“案例正文的写作”,胡教授提出好的教学案例标准应该是“学生愿意读,代入感强;教师愿意用,教学便利性高”。之后,他重点介绍了案例正文与使用说明书的写作注意事项,并对故事型和叙述型两种写作风格进行区分,指出“案例要有情节线与故事圈”,这样才能使案例结构完整,引人入胜。最后一步是“企业反馈”。胡教授特别提醒案例研究者不要忘记与企业签订保密协议,妥善处理案例调研后续事宜,以体现出研究者的责任意识及研究专业性。
  最后,郑耀洲副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感谢胡海波教授以一个校友的特殊身份,从百优案例开发者和评审专家的双重视角,道、理、术三个层面,案例开发和写作的三重境界和七个具体步骤,毫无保留地将自己多年来的探索和体会以及真知灼见分享给与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