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工商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指导思想,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考生政治素养、思想品德、科研能力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选拔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念、突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的优秀创新型人才。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纪检监督
1.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导师组组长和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老师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党委书记负责审查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德和心理健康等。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博士复试招录纪律的监督检查,并对复试录取的纪检工作负全责。
2. 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督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招生计划和复试资格的确定
(一)招生计划
1. 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以《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博导名单为准。
2. 非专项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且全日制计划和非全日制计划不得调整使用。非专项计划下达数中包括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等。
3.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按要求参加学院复试。
(二)复试资格的确定
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招生计划等,在学校初试合格线的基础上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1. 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按照1:2的比例以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参加复试名单(全日制、非全日制单独排名)。
2.复试后如有专业需接收调剂,学院于5月17-18日在院网发布调剂公告。
(三)各专业博士研究生非专项招生计划、复试人数和复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
(四)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见附件2。
(五)调剂问题: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不得进行调剂。复试合格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由于报考专业导师招生人数限制原因而无法在该专业录取的,可以跨专业调剂。跨专业调剂应在相同一级学科内进行,但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之间可以相互调剂。
四、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与学习年限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7〕16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含其硕士研究生阶段)。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
五、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与录取类别
学院在复试时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录取确定,不得更改。
(二)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
(三)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在职”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4类。所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考生均须在录取前(6月20日前)按要求完成对应拟录取手续,否则不予录取。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同已在报考及复试阶段均已知悉并同意上述条款。
六、复试工作要求与成绩使用
1. 复试应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等。
2. 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为10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组成。
七、复试录取
1. 限定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专项计划考生),且每位导师一年招收专项计划考生人数不超过1名。
2. 录取名单的确定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思政工作骨干专项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少数民族生,复试合格的前提下,按初试总分从高往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总分相等则以初试外语成绩降序排序,如初试外语成绩相等则以初试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汉族考生,复试合格的前提下,按初试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外语成绩相等则以初试总分降序排序,如初试总分相等则以初试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3.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以学院报送的拟录取数据和录取前所签协议为准,一经录取确定,任何阶段均不得更改。
4.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博士招生简章》等国家和学校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2019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在6月20日前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拟录取手续、审查无误后方能正式录取。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所有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均视同已在报考及复试阶段均已知悉并同意上述条款。
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6月20日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2.非全日制、定向就业:6月20日前向学校提交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完整的《定向合同》。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在职):6月20日前向学校提交与定向省份、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的《少骨定向协议(在职)》。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6月20日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提交与定向省份、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非在职)》。
八、复试安排
1.凡达到我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包括调剂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均需按要求参加复试,否则视同自动放弃。
2. 参加复试考生下载并填写《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
》(附件3)前三页(封面拟录取导师不填),连同硕士论文和科研成果原件于复试当日交至复试小组。
3. 报到、复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4),并缴纳复试费100元。
九、其他
1.未尽事宜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为准。
2.本细则由工商管理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27-88387050。
附件1:工商管理学院各专业博士研究生非专项招生计划、复试人数和复试分数线.docx
附件2:工商管理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xls
附件4:2019年工商管理学院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xlsx
工商管理学院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