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诗荣发布时间:2023-04-03浏览次数:2694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查重和抽检

202347日前,学生提交毕业论文定稿。

47日至10日,指导老师完成毕业论文审核,并提交查重。查重未通过的,继续修改,进入二答。

411日至14日,学院对查重通过名单按20%的比例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进入二答。

419日前,通知一答名单。

428日前,通知二答名单。

二、答辩时间

答辩分两个时间段。

一答:2023421日至424日。二答:202354日至58日。

各专业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终稿和存档

1.提交终稿。516日前提交。答辩结束后1天内,学生应及时在毕设系统填写答辩记录,并根据答辩组老师的意见和建议继续修改论文,直至提交终稿。终稿提交前,须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终稿查重通过后,毕业论文成绩方有效。

2.论文存档。以班级单位,526日前统一交学院本科教学办。开题报告、初稿、定稿、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答辩记录和最终稿,按学校要求打印和装订,逐一检查材料中的时间对应关系和先后顺序。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生应熟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的修改、提交、答辩和存档;指导老师应及时指导、审核,填写评语;答辩组老师应严格履行答辩程序。

2.精心准备。学生、指导老师和答辩老师应根据学校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认真准备,提前了解答辩流程和规则要求。

3.保证质量。论文应严格从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强化过程管理。

4.应急处理。因不可抗拒因素,确需线上答辩的,应在415日前提出申请,指导老师同意后,联系学院本科教学办吴老师(QQ249292800)。

5.做好后续。答辩后,学生应再次修改论文,做好终稿提交和论文打印存档工作;各系做好成绩录入、评语书写和论文推优等工作。

附件1: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pdf

附件2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pdf

 

                                           学院本科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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