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学院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本学期的期末考核工作将于第18—20周进行。为了保证本次考核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及时间安排
1、通识选修课的考核在课程授课结束时随堂进行。
2、本学期只有一个课堂的课程,可以由任课教师指定具体时间在第18周进行考核。
3、本学期大于、等于2个课堂的课程,由教务部统一安排在第19—20周进行。
二、考核方式、命题、制卷及试卷管理
1、考核方式
学校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不同性质、特点和要求,采取口试、操作考核、论文报告、课程项目设计等区别于传统的闭卷笔试的考核方式,大力推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同时,学校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和考核形式的特点及要求,调整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的比例系数。
改革课程考核方式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当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期末考核方式改革审核表》(见附件),并报教研室、系、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命题与审核
所有笔试课程,任课教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命制试卷,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期末考试试题审核表》(见附件),教研室、系、应当对试卷进行严格审核,“审核表”上未签署审核意见的试卷,本科教学办一律不予受理。
采用非笔试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也应当命制试卷,包括:考核方式、考核范围、参考选题、考核步骤及要求、考核结果形式及提交要求、评分办法及标准等内容。非笔试课程考试的试卷可以不印制,但应当存档。非笔试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不再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期末考试试题审核表》。
3、制卷
任课教师应当于第15周(12月12日前)将期末统一考试试卷(A、B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试卷付印单》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期末考试试题审核表》交学院本科教学办吴诗荣老师。
三、几项具体工作要求
1、任课教师应当在课程结束前,随堂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的评定结果和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并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交学院教学秘书汇总,于第17周报教务部考试管理中心。
2、所有课程的成绩由任课教师于该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网上成绩登录系统录入完毕。
工商管理学院
附件:
1. 工商管理学院2012-2013-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日程表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期末考试试题审核表
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审核表
4. 工商学院第18周考试课程统计表(提前考试)
5. 工商学院第19、20周考试课程统计表(统一考试)
6. 试卷付印单工商管理学院2012-2013-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日程表.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审核表.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期末考试试题审核表.doc
18周考试课程统计表(提前考试).xls
19、20周考试课程统计表(统一考试).xls
试卷付印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