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2019学年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要求,结合校团委有关精神,院团委决定对我院2018-2019学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实践成果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奖项评选事宜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实践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不超过5篇
2.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本科生不超过26名、研究生不超过9名
【凡被评为“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在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追加“先进个人”的申报指标,增加比例控制在各院以上学生人数(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的0.5% 】
(二)奖项评选程序及要求
1.优秀社会实践成果
以团队为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且有意愿申报优秀社会实践成果的各社会实践团队须提交评优申报材料(含社会实践成果报告)(见附件1),并将纸质档材料(含个人信息和不含个人信息的成果报告各一份、维普查重报告一份)、电子档材料(含个人信息和不含个人信息的成果报告各一份、维普查重报告一份)于3月9日(周六)下午13:00-15:30交至文泉北316办公室(南湖校区)或文津楼一楼大厅组织部干事处(首义校区);
注:请申报优秀社会实践成果的负责人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重命名为《负责人姓名+优秀社会实践成果申报材料》。
2.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申报先进个人奖项的须先提交申报材料(一个文档,包括实践成果报告、个人申报材料两部分,其中每部分都不少于1500字(见附件2)),并将纸质档材料(含个人信息和不含个人信息的成果报告各一份、维普查重报告一份)、电子档材料(含个人信息和不含个人信息的成果报告各一份、维普查重报告一份)报送至各团支部,由各团支部于3月9日(周六)下午13:00-15:30交至文泉北316办公室(南湖校区)或文津楼一楼大厅组织部干事处(首义校区);
注:请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重命名为《xx班+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只需提供电子版表格。
二、注意事项
1.各实践队或个人请依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务必在报送前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须使用维普网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并上交电子版、纸质版查重材料各一份,凡集体奖项申报材料总体内容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20%(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取消作品及作者的评优资格;先进个人总结材料重复率超过20%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2.杜绝学术不端、一稿多投行为,并且严禁抄袭。对于在“挑战杯”、“博文杯”、“明理杯”、“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竞赛中已立项或获奖的作品,一经发现参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可与本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负责人联系。
负责人:孙 琳:18336772912
韦海霞:13158968808
附件3:2018-2019学年寒假社会实践各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xls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