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思想,同时进一步了解各社会实践队伍实践成效,推选优秀的实践学术报告成果,我院决定对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评审相关事宜
(一)结项评审要求
1、实践成果要求
院级立项项目(团队)需形成以下实践成果:
(1)至少1篇有质量、有深度的学术调研报告或实地实践报告;
(2)至少1份具有自身团队特色的成果形式,如影响较大的纪录片、宣传片、相册集、系列vlog等。
(3)院级重点立项项目提交一份不少于8000字的报告,院级一般调研项目提交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报告。需含调研问卷及数据汇总分析,并提供原始调研数据。
此外,在结项材料中需附上与实践调研相关的经公开发表的成果报告、被上级或有关部门批示引用转载的调研数据、观点以及宣传平台运营情况、活动图片、经费列支情况等相关材料。
2、学术不端检测
请各团队务必在报送前针对结项报告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结项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20%(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否则取消结项资格。
备注:学术不端检测统一使用维普查重软件。
3、专项计划结项
1.“红色筑梦之旅”返乡专项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需完成调研报告一份或项目计划书一份;附调研问卷及数据汇总分析,并提供原始调研数据。
(2)公司调研与创建
需完成企业调研报告一份,附原始调研数据及数据汇总分析、访谈记录视频一段、代表性调研照片8张以上;模拟公司策划书一份。
2.百生讲坛
需提供讲稿、宣讲记录、宣传照片视频、新闻报道等。
3.校友寻访
除提交调研报告一份外,还需选择以下一项形成完整实践成果:
(1)一篇人物专访文字报道,形式内容可参阅校友总会网络报道:“校友访谈——张明楷:读法研法做学问在心,著书立论育学子成才”;
(2)访谈记录视频(最后剪辑成片不低于20分钟),形式内容可借鉴中央电视台“面对面”节目、“智慧讲堂”栏目等。
(二)结项评审流程
1、材料报送
所需报送材料 | (1)《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报告》(见附件1); (2)维普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20%) | (1)纸质版两份(两份均简单装订,不需塑胶封套,彩印及胶装,); (2)电子版四份(包括照片、视频等宣传材料,统一于报送当日现场拷贝。两份为Word版本,其中一份删掉所有小组成员及指导老师个人信息;另两份为PDF版本,其中一份删掉所有小组成员及指导老师个人信息) |
材料上交方式 | 于10月15日(周四)14:00-15:30期间统一报送至文泉北316办公室 | |
材料报送要求 | (1)杜绝学术不端、一稿多投行为,对于在“挑战杯”、“博文杯”、“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已立项或结项的作品,或很明显相似性较高的材料在社会实践评比中取消参评资格。 | |
(2)各项目(团队)需自行使用维普进行重复率检测并提交查重报告,凡超过20%的(不计封面,目录部分及附件),取消实践队结项资格。 |
2、结项审核
院团委负责对所有结项材料进行确认审核和文本相似度检测审核,并根据社会实践答辩得分和结项材料审核得分确定审核通过并完全结项的项目(团队)。
备注:结项项目(团队)得分=结项材料审核得分*80%+社会实践答辩得分*20%
3、结果公示
院团委将对通过审核并完全结项的项目(团队)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进行结项证书的领取等相关工作。未通过文本相似度检测审核的项目(团队)不予结项,同时取消结项证书授予资格。
二、校级奖项评选事宜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实践队:不超过4支;
2、优秀实践成果:不超过2篇;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研究生不超过6名,本科生不超过20名。
【凡被评为“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在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追加“先进个人”的申报指标,增加比例控制在各院以上学生人数(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的0.5% 】
(二)奖项申报
1、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奖项 | 申报主体 | 申报材料 | 报送方式 |
优 秀 实 践 队 | (1)院级社会实践立项项目(团队); (2)团体社会实践非立项项目。 | (1)优秀社会实践队申报材料(含优秀实践队申报表和实践成果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 (2)维普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20%、不计申报表和封面)。 | (1)于10月15日(周四)14:00-15:30期间统一报送至文泉北316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具体要求参考结项材料),电子版材料于当天U盘拷贝,命名格式为“团队名称-优秀实践队申报”。 |
优 秀 实 践 成 果 | (1)优秀社会实践成果申报材料(含优秀社会实践成果申报表和实践成果报告,格式参见附件3); (2)维普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20%、不计申报表和封面)。 | (1)于10月15日(周四)14:00-15:30期间统一报送至文泉北316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具体要求参考结项材料),电子版材料于当天U盘拷贝,命名格式为“成果名称-优秀实践成果申报”。 | |
社 会 实 践 先 进 个 人
| 全院同学 | (1)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含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和实践成果报告,格式参见附件4); (2)维普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20%、不计申报表和封面)。
| (1)申请个人报送至各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填写《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5),并重命名为《xx班+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只需电子版)并由各团支部于10月14日下午6:00前将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gongshangaizuzhi@163.com; (2)个人仍需将申报材料于10月15日(周四)14:00-15:30期间统一报送至文泉北316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申报材料需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具体要求参考结项材料),电子版材料于当天U盘拷贝,命名格式为“姓名-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 |
(三)结果公示
院团委将对申报“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团队及个人进行初评,并将推优结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推送至校团委进行最终评审。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实践队或个人请依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务必在报送前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统一使用维普软件),凡集体奖项申报材料总体内容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20%(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取消作品及作者的评优资格;先进个人总结材料重复率超过20%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2、杜绝学术不端、一稿多投行为,并且严禁抄袭。对于在“挑战杯”、“博文杯”、“明理杯”、“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竞赛中已立项或获奖的作品,一经发现参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可与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负责人联系。
负责人:施铭涓 18327158213
张啸 18280413768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