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基本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启动2021年基本科研项目(项目编码以315开头)的结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此次结项对象主要为2019年以后尚未结项基本科研项目。其中,根据2019年-2020年尚未结项项目,本次如未能结项,按相关规定撤项或办理延期手续。2021年立项的尚未结项可根据项目进展申请结项。
二、结项材料
结项材料根据具体各专项项目结项要求,以相关负责单位发布通知为准。
三、工作要求
(一)基本科研项目结项需在科研信息服务系统中进行,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二)结项时间: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30日,具体以各专项结项通知为准。
(三)各相关负责单位在科研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审核。
(四)请各相关负责单位做出具体实施通知。
联系人:杨苗、黄亚群
联系电话:88387595
附件:1.结项操作及审核流程
2.基本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
科研部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