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青年拔尖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广大青年教师投身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一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科研新星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评选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热爱高校科学研究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高尚的师德和学识风范。
2.在本专业领域中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并取得了重大、高水平、高显示度的学术成果,在全校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
3.申报的科研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且在学校科研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了登记。
4.申请者需要在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满足以下六项条件中的至少两项:
(1)至少主持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任一专业版)》《经济研究》《管理世界》《法学研究》《哲学研究》《历史研究》等高水平中外文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其中中文论文仅限第一作者,外文论文仅限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
(3)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的学术著作入选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获得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出版或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4)以排序第一的身份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更高层次奖项;
(5)排序第一的社会服务类成果被正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人或机构肯定性批示;
(6)入选重要案例库或取得所在学科领域公认、产生重要影响力的其他科研成果。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科研新星奖”每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每次名额不超过10名,每名奖金3万元左右。经费由平安公益基金会捐赠资助,奖励名额与奖励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四、评选方式与程序
评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奖办”)设在科学研究部,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异议处理等具体工作。评奖办根据需要设立专家评审组,评审专家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对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对已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科研新星奖”的个人,凡被发现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行为或触犯法律的,一经核实,即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追回奖金。
五、申报流程
1.申请者请填写《第一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科研新星奖”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于2021年11月15日(周一)前提交到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处,并发送电子档。
2.各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后排序推荐,填写《第一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科研新星奖”排序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由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于2021年11月18日(周四)前将附件1、2的纸质档提交到中原楼314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马高昂OA。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3.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如没有符合条件者,可以不推荐。
未尽事宜,请联系评奖办。
联系人:李颖、马高昂
联系电话:027-88386202
附件:1.第一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科研新星奖”申请表
2.第一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科研新星奖”排序推荐汇总表
科学研究部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