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5]28号),以及《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现对工商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 2020级和2019级申请延期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应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前完成,原则上应该在2022年5月30日之前完成。
时间 | 安排 |
2022年4月30日前 | 博士研究生就中期考核内容做全面的自我总结,并认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提交导师审核。 |
2022年5月15日前 | 导师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情况和平时表现,对学生的自我鉴定作出评语。 |
2022年5月30日前 | 考核小组对博士研究生逐个进行面试和评议,给出综合考核成绩(考核小组成员均需签名)。如有意见分歧,可对是否合格投票表决,并注明投票结果。 |
三、考核内容和等级评定标准
请参看《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四、考核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及时报送《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2021-2022学年博士生中期考核情况统计汇总表》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五、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应事先填写《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经导师、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延期一次。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2019级申请延期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参加本次中期考核,不得再申请延期。
六、《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应认真填写完成,经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后进入博士研究生学籍档案。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生中期考核情况统计汇总表.xls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doc
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