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推动产出更多标志性重要科研成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以下各级各类重要科研成果奖项申报的宣传、动员、组织与推荐工作。
一、国家级奖项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预计2022年开展,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27个学科,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参评成果范围预计是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论文、咨询服务报告和普及读物。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申报名额分别为50、56、60项。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原则上应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省级奖项
第十三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计2022年2-3月开展,成果需分10个学科组申报,成果形式分为著作、单篇论文、系列论文、调研报告,评选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论文及被决策机关采用的应用性决策研究报告)。每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
湖北发展研究奖(2020-2021年)预计2022年下半年开展,申报成果的文体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咨询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等策论性研究成果,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文件不属申报范围。上一轮评选工作,我校限报5项成果。
2020-2021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预计2022年下半年开展,申报成果的文体是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调查研究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2020年评选活动,我校限报 2 项成果,第一作者限报 1 项成果。
三、部级奖项
第二十二届“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预计2022年下半年开展,评选范围为与国际贸易相关的领域,奖项分为优秀著作奖、优秀论文奖和学术鼓励奖,奖励成果种类为2020年5月—2022年4月期间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不包括编著、译著、教材以及科普读物)和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每位参评者只可申报一类奖项,且只可报送一项成果(学术鼓励奖除外)。
第九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预计2022年上半年开展,此奖面向海内外的发展经济学理论研究成果及发展经济学在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应用研究成果。奖项类别包括“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著作奖”、“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论文奖”。本次参评作品,原则上要求是在2016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问世的著作或论文(有特殊学术贡献的作品,可不受时间限制)。
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第二十届(2022年度)评奖工作预计2022年6月开展,评选范围包括:针对经济学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立足学术前沿、具有鲜明创新特点、使用规范分析方法的研究成果,特别鼓励能够有效解释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与独特经验的研究成果。此次评奖对象是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于1979年至2021年12月底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专著(著作类婉辞论文集和教科书)。
第八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预计2022年上半年开展,面向全国,主要奖励国内有重大影响的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专著。本次评奖共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教育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学和法学等八个学科,评奖范围为2016年1月—2020年12月期间公开出版的上述八个学科的学术专著。
第九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预计2022年开展,成果类型为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和论文集)、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和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时间范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四、副省级奖项
第十八次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计2022年5月开展,分成4个学科评审组,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可申报参评,包括在依法设立的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中外文对照版)、教材、科普读物、年鉴、古籍整理、文献、图集、工具书等社会科学著作,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论文,以及经市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或者被决策机关采用的应用性决策咨询报告等(非正式出版物以市级及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时间或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时间为准)。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由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同时还可申报一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集体成果,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
五、市厅级奖项
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2019-2020年度)预计2022年开展,由著作类、论文类、应用类(研究报告类和成果普及类)组成,申报成果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届征集遴选活动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指标不超过10项。每人限申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六、其他奖项
第六届刘诗白经济学奖预计2022年上半年开展,评奖范围涵盖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的各个领域,分为学术专著奖、学术论文奖和智库类成果奖三类,申报成果的公开出版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第九届(2023年度)中国软科学奖预计2022年底开展,评奖范围为2019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经济、社会、法律、管理、环保等领域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含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和调查报告),以及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应用价值和政府决策参考价值的内部研究、对策研究成果。
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预计2022年下半年开展,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可以推荐参评。上一届我校推荐不超过1项专利。
以上各级各类重要科研成果奖项申报以发布的具体通知为准,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科学研究部发布的通知(见OA办公系统、科学研究部官网、“中南大科研”微信公众平台、科研信息服务系统)。
请各单位提前做好以上奖项的组织动员工作,尤其是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预申报工作,对拟申报该奖项的成果进行摸底统计,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充分宣传和推介。摸底统计情况请在3月4日(周五)前报送科学研究部成果科。
联系人:李颖、马高昂
联系电话:027-88386202
科学研究部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