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推报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发布者:马晴发布时间:2022-05-16浏览次数:10

学院各年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进一步用身边榜样力量引领我校青年学子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模范青年,以青春之我在实现民族复兴的赛道上奋勇争先,以实际行动践行“青春向党、不负人民”的铿锵誓言。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安排,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5

二、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三、奖项类别

本次“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共设以下5个类别: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

四、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学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推荐方式

各班级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宣传、深入挖掘,通过班级推荐的形式,按申报标准将推荐人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于52020:00前发送至学生会秘书处邮箱gsmsc2020@163.com

报送材料(以“姓名+事迹类别”命名)包括:

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附件1);

2.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学习成绩单(盖章电子版);

4.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

5.推荐对象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

6.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行提交社区推荐证明(社区居委会盖章)。

六、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动员。各班级严格对照标准,深入一线团支部,全面发动、广泛覆盖,切实履行“班级(团支部)—院(系)”逐级推报程序要求,积极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深入挖掘在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典型。

2.强化示范引领。各班级以本次评选工作为契机,挖掘一批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青年典型,依托新媒体平台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持续用力,以学习自强事迹为牵引,线上线下讲好身边先进典型故事,真正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3.强化跟踪培养。各班级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推荐人选做好过程培育、跟踪培养,创建品牌项目,搭建锻炼平台,衔接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育人链条,为大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有利条件。

联系人:盛秋丽 13187689608

附件一: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docx

 附件二: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xlsx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