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文明寝室”评建活动的院级通知

发布者:何强发布时间:2023-10-18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明建设,传播校园文化,促进良好学风、校风形成,为我校广大青年学生营造健康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根据校团委相关通知,学院决定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评选推荐2023-2024学年校级“文明寝室”。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建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一、二、三、四年级(2023级、2022级、2021级、2020级)所有在校学生寝室。

二、活动安排

(一)学院评选推荐阶段

参评寝室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明寝室评选标准》(附件1)的具体要求,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明寝室”申报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需包括寝室申报表和寝室成员成绩单,申报材料以文件夹的形式于10月20日(星期五)晚上22:00前发到生活权益部邮箱gsshqyb@126.com(未交电子档或逾期上交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院学生会将组建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推荐若干优秀寝室参与校级“文明寝室”的评选。院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组将于2023年10月22日前对最终确定推荐至校参与校级“文明寝室”评选的寝室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学校评选阶段

2023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5日为校级“文明寝室”材料审核阶段;2022年10月26日—10月29日为“文明寝室”抽查验收阶段,本阶段由“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组对“文明寝室”进行抽查验收。“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组对“文明寝室”进行抽查验收。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组由校团委、校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校院两级学生干部以及各院学生代表组成。

(三)学校公示阶段

“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组将于2023年11月1日前对最终确定获评名单在校团委官网上进行公示。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候。

2.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文明寝室评选资格。

3.成绩要求必须是2022-2023学年且所有课程首次成绩需合格,大一寝室不需成绩单。

4.填写申报理由时先写寝室整体,再分个人。

5.混合寝室应在寝室长所在学院申报,严禁在不同学院同时申报。

6.电子版报名表和成绩单都要有,一个寝室一个文件夹。因材料缺少而导致无法参与评选的寝室,后果自负。

7.大二、大三、大四担任学生干部任期需为2022-2023学年。

8.每个寝室的材料以“申报表——成绩单”顺序叠放。

9.需在申报表中附上证明材料。

四、联系人

何天宇:19571010720

张宇洁:15836241780

如对上述内容有任何疑问,可与以上两位联系人进行联系。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明寝室“评选标准.docx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明寝室”申报表.docx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