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希望之星”学术沙龙—《绿色金融创新、金融资源配置与企业污染减排》分享会成功举办

发布者:徐一菱发布时间:2024-05-23浏览次数:10

(通讯员:古荟资)2024522日,由我院经济贸易系和服务双循环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三商希望之星”学术沙龙本学期第6期(总第98期)在文澴楼517举行,本次学术论文分享会由产业经济学(贸易经济)研究生一年级学生古荟资主讲,参与论文分享的有指导老师吴振球教授和产业经济学(贸易经济)研究生一、二年级全体研究生和产业经济学(流通经济)部分博士生以及贸易经济专业部分本科生。

古荟资分享了由学者崔惠玉、王宝珠和徐颖完成,发表在《中国工业经济》2023年第10期上的一篇论文——《绿色金融创新、金融资源配置与企业污染减排》。这篇文章利用全国税收调查数据,用双重差分法,评估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政策对重污染企业污染排放的影响。结果发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设立有效抑制了试点地区内重污染企业的污染排放,机制分析发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通过金融资源的重新配置,提高了重污染企业的融资难度与融资成本,但未能有效倒逼重污染企业通过技术进步、能源效率改善和末端污染治理的强化达到污染减排目标,而是通过重污染企业生产规模的缩减降低了污染排放,即从短期看,波特假说不成立。并且异质性分析表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政策的治污效果在大企业、环保执法力度较弱地区的企业及金融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企业中更为明显。研究借助2017年国务院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这一准自然实验,利用2014—2018年全国税收调查数据,在企业层面细致考察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对重污染企业污染排放行为的影响。从研究结论来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设立未能有效倒逼重污染企业实现技术升级,而是通过遏制重污染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促使企业污染排放下降。因此,一方面要稳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扩围,全面提升绿色金融创新改革的污染减排效果。另一方面,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政策有序推进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政策效果的异质性,通过精准施策提高绿色金融促进企业污染减排的效率。同时,还要加快构建污染减排政策协同机制,最大程度发挥政策作用。

主讲人分享结束后,吴振球教授和同学们对于文章的研究思路、数据选取、模型构建、结果检验、作用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同学们对此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同时对于绿色金融创新与企业污染减排关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