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8〕12号)及《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24年5月修订)》的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与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查,现将2023级本科生拟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11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8日下午15点前将书面复议申请交至文瀚楼东60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386661。
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