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2级本科学生教学(毕业)实习工作,保证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毕业)实习时间
2012级所有专业的本科生教学(毕业)实习时间为8周,统一安排在今年的暑假进行,具体时间为7月13日至9月1日。
少数专业对实习时间有特殊要求和安排的,须提出专项论证报告和具体的工作安排,并于5月16日前报学校教务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教学(毕业)实习方式
教学(毕业)实习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要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教学实习(就业实践)基地的建设,为实现大多数学生集中实习创造条件,保证50%以上的学生在实习基地集中实习;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各学院应造册登记,掌握具体的实习地点和单位,以便进行相应的指导和检查。
三、教学(毕业)实习工作的日程安排
1.6月13日前完成本学院各专业学生教学实习的详细工作计划,并填写《本科生教学实习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学校将安排相关人员对部分实习点的集中实习情况进行检查。
其中安排到黄冈集中实习的,需于5月15日前将《黄冈教学实习安排一览表》交到教务部实践办。
2.6月20日前完成教学实习带队教师的选派工作和实习学生的组织动员工作,对实习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各学院应选派富有实践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强的专业课教师担任实习的带队教师;同时,要在实习单位聘请一定数量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指导教师。
3.7月13日至9月1日,学生赴各实习点实习,并完成实习报告、实习小结等工作。
4.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各学院完成2012级学生实习报告的评阅、实习鉴定表的填写、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报告等的归档、实习情况总结等工作,同时将本院教学实习基地一览表(附件2)报教务部备案。
四、教学(毕业)实习经费的划拨与使用
今年学生实习经费每生500元,已全部划拨到学院。实习经费需全部用于学生实习。
五、教学(毕业)实习纪律规范与要求
各学院在实习前,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教学实习办法》,特别要强调学生在实习期间,应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带队教师的领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各项制度。
附件:本科生教学实习基地一览表.xls
附件:2012级本科学生教学(毕业)实习安排一览表.xls
关于做好2012级本科生赴黄冈集中教学实习工作的通知.doc
黄冈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八免八支持优惠政策.doc
黄冈市支持大学生到黄冈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doc
附件:2012级本科学生黄冈教学(毕业)实习安排一览表.xls
教 务 部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