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寒假社会实践队(个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行走的思政课”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对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优秀实践成果、优秀实践队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根据校团委工作指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校级优秀实践队:不超过62支;
2.校级优秀实践成果:不超过43篇;
3.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不超过77个。
各学院(单位)奖项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2026年寒假各学院(组织、专项)奖项名额分配表”;评审表彰细则详见“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实践评比细则(试行)”。
二、奖项申报
(一)校级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全院各寒假社会实践队;
2.申报材料:“附件3:2026年寒假‘优秀实践队’申报表”、“附件4:2026年寒假‘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申报队伍须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查重报告及实践照片)。
3.申报方式:请在3月28日(周六)晚上23: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以下收集表,无需报送纸质版。
- 收集表链接:https://f.wps.cn/g/WZslaevK/
(二)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各寒假社会实践队队员或个人,每队至多可推荐一名队员;
2.申报材料:“附件5: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申报个人须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维普查重报告及实践照片)。
3.申报方式:请在3月28日(周六)晚上23: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以下收集表,无需报送纸质版。
- 收集表链接:https://f.wps.cn/g/eGtLrOfP/
4.名额说明:
凡被评为“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团委,在公示无异议后,该学院可追加学生总人数0.25%的“先进个人”申报指标,具体安排等待后续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各实践队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上交,逾期则视为放弃申报;
2.请各申报实践队使用维普系统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奖项申报材料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15%(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取消评优资格;
3.学院团委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4.院级社会实践表彰将在校级评选表彰完成后自动降级评选,不再另行收集材料,请各实践队知悉。
对以上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本次社会实践工作负责人:
郭志鹏:19560439165
赵梦涵:17302384842
刘淑贞:13406681798
附件1:2026年寒假各学院(组织、专项)奖项名额分配表.docx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